营口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思而思学 2023-11-15 00:29:17

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营口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营口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营口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营口市个人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打开查询页面后,在左侧查找,输入职工账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电话查询:0417-2670000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为营口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正县级建制。中心内设7个科室和3个县(区)办事处,现有职工55人。其主要职能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预决算,报请市政府审批后执行;(2)负责归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全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30号
邮 编:115000
电 话:0417-2635609 0417-2639203(结算科) 0417-2639202(信贷科)
传 真: 0417?2619196
电子邮件:ykgjjzx@163.com
单位主页:http://ykgjjzx.gov.cn

二、营口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调整贷款条件。恢复“按月足额连续存储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足1年”的贷款条件,停止执行“职工连续3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但对引进人才及外来大学生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按《营口市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规定(试行)》(营委办发〔2017〕62号)执行。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恢复贷款期限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调整贷款额度及比例。调整商品房贷款额度,将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80万调整为60万,同时,增加申请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调整商品房贷款比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为30%。

调整二手房贷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一个贷款比例,既自筹资金首付比例最低为40%。(不再按房屋的建筑年限来对贷款的比例进行划分),增加对1990年以前年度的房屋不予贷款的政策。

贷款额度测算办法。增加“不超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5倍”,即按职工公积金缴存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上限,同时,为照顾低收入群体贷款需求,本办法中,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在确保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的前提下,如遇资金紧张,在个贷率高于90%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制,由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发布。

单位应为与本单位建立真实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增加在办理新单位开户或单位新增职工开户时,单位需携带经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核定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材料(企业、社会团体:《劳动用工备案(新签续订)人员名册》、《营口市参保单位人员(缴费基数)增减变动表》,机关事业单位:《营口市参保单位人员(缴费基数)增减变动表》)。个人账户设立人数须与社会保险人数相等,人员须与社会保险材料相符。

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签订按月还款协议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贷款的,取消留足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规定。

同一套住房在发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年内不得以交易过户后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单位审核盖章环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不需提供《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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