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潍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指南

思而思学 2023-10-31 02:27:55

为了方便大家进行公积金查询,小编特意准备了潍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点击进入》》》》》》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潍坊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潍坊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wfgjj.gov.cn/personal/login.jspx。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潍坊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是多少?

一、潍坊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四位+00

潍坊住房公积金管中心回答:通常初始公积金查询密码为身份证号后4位+00,请及时更改密码,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二、遗忘了密码怎么办?

答:持卡人如遗忘密码,须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卡发卡银行网点重新设置密码。您可以按以下步骤设置住房公积金卡密码: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经办人员应将您本人身份证号码输入计算机,核对无误后,再由您本人自行设置6位以内阿拉伯数字密码。

  延伸阅读:

潍坊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潍坊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潍坊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的,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月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正常还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3、大病提取的,按照病历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但不应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医疗费金额。

4、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

潍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期房提取

提取条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经房管部门备案且交齐首付的。

提供材料:《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首付款票据(原件)。

提取额度: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月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购买现房提取

提取条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经房管部门备案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提供材料: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首付款票据(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

提取额度:截至《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当月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3、购买二手房提取

提取条件:购买二手住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提供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

提取额度:按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4、拆迁安置房补交房款差价提取

提取条件:自住住房拆迁后购买新房,并须补交房款差价的。

提供材料: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新购房证明、补偿计算表、补交房款差价的票据;购买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的,还须提供购房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证明。

提取额度:按签订新购自住住房相关文书当月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最高不超过安置房补交差价金额。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提出申请时间:购买房屋未办理提取的职工,可在购买房屋后任意时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5、购买公有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购买公有住房的。

提取材料:须提供公有住房出售明细表、购房票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票据。

提取额度:截至购房票据开具时间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6、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

提取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提取材料:经济适用房购房证明、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提取额度:截至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7、购买人民法院拍卖的罚没住房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购买人民法院拍卖的罚没住房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的。

提取材料:须提供法院出具的涉及拍卖成交法律文书、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购房票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提取额度:截至购房票据开具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建造、翻建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经规划、国土等部门批准在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提供材料:县以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建造、翻建住房证明,提供购房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证明以及建造、翻建费用凭证。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建房支出,公积金中心须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建造、翻建一次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内多次建造、翻建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大修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自住住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B、C级危房,需进行加固维修且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的。

提供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及房屋大修有关费用的票据。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大修住房支出。大修一次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内多次大修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出申请时间:提取职工须在大修前提出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待大修完工后办理。

(三)退休提取

提取条件: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或提前退休的。

提取材料:已办理退休证的,须提供退休证

尚未办理退休证的,须提供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的退休审批表(原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取条件: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材料:须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五)出国(境)定居提取

提取条件:出国(境)定居的。

提取材料:提交居住证、本人出国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六)调离本市提取

提取条件:工作调动离开潍坊市范围的。

提取材料:须提供工作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如调入地公积金中心可办理转入的,办理住房公积金外市转移手续。

(七)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1、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正常还款无逾期,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供材料:在潍坊市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根据系统内职工贷款信息办理。

在潍坊市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须提供《借款合同》、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时须提供上月还款凭证;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本息的,还须提供提前还贷证明。

提取额度:正常还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友情提示: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自动提取还贷业务。

2、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材料:首次提取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借款银行出具的上月还款凭证办理,后续提取须提供借款银行出具的上月还款凭证办理;提前还贷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证明。

提取额度:正常还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每年提取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八)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无自住住房,租房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以上的。

提取材料: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租赁证)、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及家庭工资收入证明。配偶无收入的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无收入证明,职工单身的须提供提取当月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

提取额度: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

友情提示:租房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九)失业提取

提取条件:失业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提取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提取

提取条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提取材料:不再就业的职工须提供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重新就业且新就业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移手续。

第五条14种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第六条第四条第(六)款所述的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第(十一)款所述的直系亲属是指,职工子女、职工和配偶的父母。

第七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六)(七)(十一)款的情况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支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职工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九条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补交2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当年不可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第十条除夫妻和患14种重大疾病外,其他亲属间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相互支取使用。

第十一条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该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十二条除大修外,同一套住房一般只支取一次。

第十三条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每年五月、十一月办理支取。职工每年支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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