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及提取条件

思而思学网 2024-03-08 01:59:39

2024年揭阳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条件,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一、揭阳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五)具有符合购买自住住房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六)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符合相关政策或本市地方性规定,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没有欠缴情形,或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借款人(包括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揭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并需支付房租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户口迁出揭阳市或出境定居的;

4、失业或下岗人员,且连续失业或下岗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

6、管委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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