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及提取条件

思而思学 2024-01-28 09:07:38

2024年铜陵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条件,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一、铜陵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使用证明,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必须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建)房屋的共同产权人。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良好的个人信用、按时还款的能力;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归还的债务及其他担保责任;

(二)申请贷款时,个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异地缴存年限可合并计算);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真实;

(四)首付款达到规定比例;

(五)同意以所购、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作抵押担保。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二)第三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三)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铜陵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自住住房;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三)大修自住住房;

(四)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五)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

(六)离、退休;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辞职、辞退终止劳动关系在本市未再就业;

(九)出境定居;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十一)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十二)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三、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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