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是多少,所需材料和流程

思而思学 2023-11-05 06:14:09

所谓的生育保险是给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的时候,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者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必须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第一是生育津贴,第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学教育学小编为你详细解释。

为方便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的报销结算,石家庄市区对依法取得了生育证件的参保人员可实现住院医疗费在出院时即时结算。也就是说,今后生孩子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参保职工在本市辖区(包括所属县、市)办理生育证的,办证十五日后可实现生育住院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参保职工在外地办理生育证的,可由用人单位携带生育证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及复印件、《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信息登记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登记有关生育信息后,生育住院医疗费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也可按原办法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出院后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于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其他情况需按规定报销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申报仍按原规定执行。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不是“一次性”的,它不只包括生育时的医疗费和生育津贴,还包括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流产产假期间的津贴甚至参保女职工退休后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生育津贴待遇

按1%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改为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一)、按1%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

1、连续缴费满十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生育的,生育后在按1%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的,其生育津贴按生育时的标准予以支付。

本办法实施之前生育的按原规定执行。

(二)、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工资由原渠道支付。

职工配偶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或职工死亡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职工终止生育保险关系的,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乘休假天数计算,由经办机构逐月拨付至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给本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三、发放生育津贴的天数为:

(一)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15天;

(二)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42天;

(三)自然分娩的158天(分娩后新生儿死亡的98天);

(四)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

(五)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六)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七)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3天;

(八)单独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九)单独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十)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增加10天;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分别为:

(一)自然分娩2000元;

(二)难产2500元;

(三)剖宫产3500元;

(四)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

(五)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800元;

(六)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

五、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限额报销标准分别为:

(一)每例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术,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三级40元,二级36元,一级及以下32元;

(二)皮下埋植(取出)术,每例100元;

(三)单独行输精管结扎术,每例300元;

(四)单独行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000元;

(五)输精(卵)管复通术,每例3500元;

(六)宫腔内节育器嵌顿行宫腔镜取出,每例3000元;

(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每年3000元。

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前的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配偶生育、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标准为本办法第六章第四、五、条规定标准的50%。

六、女职工治疗分娩期并发症(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及生育期间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保有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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