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考专项计划志愿怎么填报?(有哪些大学可以报考)

思而思学网 2024-06-19 03:35:54

黑龙江高考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安排: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6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普通类本科批(设2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校专项计划

②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地方专项计划

招生院校(共95所)

北京(24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天津(2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上海(9所)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大学

江苏(11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河南(1所)

郑州大学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安徽(2所)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2所)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辽宁(3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2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4所)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 (2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3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5所)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陕西(7所)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甘肃(1所)

兰州大学

广西(1所)

广西大学

贵州(1所)

贵州大学

云南(1所)

云南大学

有意报名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的考生需符合生源所在地的报考条件。报名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填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有20 个 原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日程安排中的填报志愿时间,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网上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其他考生填报无效。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 院、南京警察学院三所院校今年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报考其他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考生资格合格名单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在考生就读学校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示,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 及社会监督。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专项招生计划数的100% 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院校,将在未录取 且符合资格的考生中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降分录取。

地方重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参加地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须是41个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兰西县、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学生,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41个县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 B 段填报院校志愿。录取时,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院校,将在未录取且符合资格的考生中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降分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

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院校和其他重点院校,参加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须是41个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 江市、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兰西县、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学生,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41个 县 的 农 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院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院校考核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 站 (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及录取等事宜请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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