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哪些变动

思而思学网 2023-12-03 18:17:34

你知道2017年劳动法对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做了哪些变动吗?下文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7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2017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于2015年5月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四类:其中一类地区是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二类地区是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四个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三类地区是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个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其余地区为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

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始于2004年3月1日。实施十二年来,这是广东省第三次宣布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前两次分别是在2009年和2012年,均为全球经济危机之后。

最低工资标准与企业工资指导线类似,均可视为区域经济的风向标。此前2015年11月,广东省曾公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上线为12.5%,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在过去十余年间,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的情况,仅在全球爆发金融危机的2009年出现过。

珠三角区域内中小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云集。纺织、电子等行业均采用“底薪+计件工资”的薪酬模式。部分小微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的底薪。

对这部分小微企业来说,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将加大其人力成本。据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公布的数据:2010年至2015年间(除2012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率分别为:2010年21.1%,2011年18.6%,2013年19.1%,19.1%和2015年19%。

这一增速远远高于GDP的增速。公开资料显示,自2010年至2015年,广东省GDP的增幅分别为:2010年12.4%,2011年8.0%,2012年10.2%,2013年8.5%,7.8%和2015年8.0%。

2月19日,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公开活动上发表讲话。他认为现行的用工制度脱离劳动生产率,工资刚性上涨,降低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

“最近十年,特别是最近八年,工资超过劳动生产率两三个百分点,使得我们竞争力越来越不足,实际上代工制是灵活用工,不可能长期发展。法律造成的扭曲,使生产力极大地退出。我们一直说要提高工资收入,但推得太早了。”楼继伟说。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称:将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坚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将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2017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2015年1月28日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一百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方案,自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

会议指出,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积极推进包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把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更多关注和大力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断提升城市民生幸福水平。

深圳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由的1808元每月上涨为2030元每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的16.5元/小时上涨为18.5元/小时。那深圳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会不会在上涨呢?2017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信息:

(一)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从2月1日起实施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2015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信息:

(一)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

最低工资相关规定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包含三个部分,一是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二是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三是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最低工资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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