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篇【汇总】

思而思学 2023-11-05 05:02:46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幼儿教师微腐败的自查自纠报告,内容如下:

【幼儿教师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一】

按照《成都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此次集中专项治理分为五个阶段,其中,5月15日至6月30日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

为确保自查自纠取得扎实成效,近日成都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五个方面对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以及全体干部、工作人员要对照专项治理重点,结合自身实际,从思想根源、廉洁勤政、党性作风、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工作实绩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认真听取收集群众、服务对象等的意见建议;分层级组织召开查摆问题点评会,通过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对基层干部个人自查情况进行深度点评;根据点评情况,深入开展“微腐败”问题自查梳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单位“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和《基层干部“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掌握问题线索。

《通知》强调,要采取抓好信访问题“清仓起底”、加强明察暗访、注重民意调查、畅通信访渠道等有效措施梳理排查“微腐败”问题。

据悉,本次自查自纠的范围主要包括各区(市)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科室、站(所)、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市级部门内设处室、直属单位、基层单位等的全体干部及工作人员。市纪委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塞责、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基层行动】

青白江区

在全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结束后,青白江区赓即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于当晚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对各工作组的职责作出明确分工,对近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该区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承担治理具体任务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正风肃纪牵头单位要加强专项督查力度,加大对主管行业、牵头领域“微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区委巡察办要将“微腐败”治理内容作为巡察重点,积极推动被巡察单位强化整改措施。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微腐败”问题,建好“四个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整改落实,对隐患风险和一般问题,注意防控整顿和教育监管;对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惩戒追责,及时向区纪委移送线索,将案件查处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检验成果。

新都区

在收看成都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后,新都区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该区工作方案,区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直接任组长。5月17日,新都区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

针对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该区认真分析了近几年对基层党员干部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等方面的数据。增加了环保、水务治理、公共服务资金管理、三资管理、违章违法建筑监管和查处等方面工作不力的治理内容。迅速制定了符合新都实际、突出新都重点问题、体现新都特色的工作方案。

与此同时,新都区纪委召集发改、农发、国土、民政、人社、城管、房管、规划、政管办、城建局等涉及重点治理内容的牵头单位,明确要求,制定各牵头治理方案,明确主要抓手、工作时限。

彭州市

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彭州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已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为专项治理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在全市范围内构筑“微腐败”治理绿色通道,成立“微腐败”治理综合协调、线索管理投诉受理、宣传报道、案件办理督查4个小组,配备精干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协调推进“微腐败”治理。

畅通纪检、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渠道,广泛开展“基层听音”活动,通过入户听音、随机走访等方式,开展“微腐败”线索全面大排查,对涉及“微腐败”的问题线索快查快核,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组建4个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镇(街道)、市级各部门、村(社区)的“微腐败”治理情况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

【幼儿教师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二】

4月27日,承德一幼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了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园长黄云峰、党支部书记胡玉玲、副园长张丽娟、万灵娟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会上,张丽娟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宣读了《承德市第一幼儿园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对一幼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要求、细化了责任、划定了时间节点。

园长黄云峰同志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对“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严查处“微腐败”问题。“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就是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精神,认真抓好微腐败问题的整治查处,深入到各个环节查找问题,重点解决一些因作风漂浮、执行力不强导致工作中一些问题不能妥善处理的情况。二是突出重点,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治理微腐败问题,必须要找准关键、突出重点,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园领导班子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查处微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自觉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把“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作为推进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聚焦关键问题从严治理,切实通过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回应群众关切。三是个人自查为主,组织查找为辅,坚持“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抓好且充分运用好自查自纠。

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建设,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构建长效、常态管理机制,有效依托“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和此次专项治理,全面提升一幼教职员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风清气正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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