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支部书记个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精品】

思而思学 2023-11-16 19:40:56

 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要对涉及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又要注意保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微腐败支部书记个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2017年微腐败支部书记个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一

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开展以来,信州区结合党内四项活动,在全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转作风,立行立改见实效。截至目前,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56个,整改到位 91个,正在整改65个。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改一条销一条,并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

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一次“宗旨意识”大讨论。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深化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激发党员干部自我提高、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

结合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行一次通报爆光。把“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创建内容,对出现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点名通报曝光,倒逼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春风阳光”行动,开展一次民情大走访。组织由机关党员干部和村(居)基层干部组成的走访小分队,采取上门入户、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开展“春风阳光行动日”活动,全面征集民情民意,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明确“任务书”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每条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017年微腐败支部书记个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二

10月下旬,兴化市重点围绕基层收费、农村财务、惠民资金、村务公开、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五方面问题,大力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个专项治理行动和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简称“5+1”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线索458条,核查处理295条,挽回经济损失658.6万元。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提醒约谈,抓早抓小。针对部分村级组织财务检查发现的11类突出问题,按照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要求,对7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农经站长及部分村级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督促各乡镇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堵塞制度漏洞,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到位。

压实责任,快查快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实施挂牌督办、快查快结。对需要督办的问题线索,交由相关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核查处理,对于违纪事实清楚、相关证据到位的信访举报件,直查快办。

露头就打,严查严办。针对基层收费、农村财务、惠农资金、村务公开、“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领域,按照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采取全面自查、专项倒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对问题露头就打,始终保持惩治和查处高压态势。

2017年微腐败支部书记个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三

河北省承德县医院高度重视和深化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召开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全院职工大会、全院党员动员大会、各支部党员大会和科室全员再学习会议,层层推进,不断强化和学习“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精神实质的领会。

4月17日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大会由院党总支书记李祥舜主持,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院长吴家辅结合本院实际工作,就如何开展和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全院职工要高度重视“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治理收受患者“红包”、礼品,在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过程中拿“回扣”,过度给患者开大处方和乱检查、重复检查、收受药品回扣、转送患者到药店购买医药收取提成等问题。动员大会还对“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的任务做了明确要求:

第一阶段从2017年4月17日至6月9日,主要任务是自查自纠。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和全院体职工动员大会进行全员动员部署;二是开展逐级谈话谈心活动和签订《承诺书》并作出郑重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上报自查自纠情况;三是门诊在一楼大厅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3019411)、广泛公布和宣传举报反映问题渠道,接受群众对“微腐败”问题的举报。

第二阶段从2017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主要任务是集中查处。按照“分级负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改到位”的要求,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实行销号管理;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应及时上报。对微腐败实施零容忍。对不主动查纠、群众信访举报的“微腐败”问题线索,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第三阶段是总结提高阶段,要求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主要任务是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纠建并举,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堵塞漏洞,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会议还要求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转、优、促”活动、和“两承诺”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要对涉及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又要注意保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区分问题性质,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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