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及报名时间网址入口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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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教育部批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下半年笔试日期为11月5日,面试日期为2017年1月7至8日。笔试科目代码见附件1,面试科目代码见附件2,笔试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现将相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

下半年笔试报名时间:9月6至9日;面试报名时间:12月13至16日。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报名,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工作

各试点省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项工作统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http://kaowu.ntce.cn。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系统用户申请需经试点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后建立。(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见附件4)

三、笔试试卷申报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含答题卡)由我中心统一印制。各试点省须按照要求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保密材料接收人报表(见附件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申报表(见附件6)报我中心。下半年笔试试卷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四、面试试题光盘申报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及面试试题光盘由我中心统一命制和制作。各试点省须按照要求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光盘申报表(见附表7)报我中心。下半年面试试题光盘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

报考流程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提示考生注意

1.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注册时需要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4.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三步: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区是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报考条件

 师范类报考条件(直接申请资格认定)

一、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三、学历的要求

种类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也就是说不仅要掌握一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识按照不同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传授给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学习能力和道德人格,使学生的特长和潜力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六、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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