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二)

思而思学 2023-11-01 21:23:49

②乡镇(街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负责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对象进行公示,并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参保登记表一并上报区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③区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参保登记表,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2) 养老金领取:
①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到乡镇(街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填写《待遇领取申请表》;
②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将参保人信息公示确认无误后,上报区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③区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参保人领取资料,确认领取资格,计算领取标准,同时生成待遇核定表,于每月编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审批表、待遇支付明细清单,分别报区县财政局和金融代办机构;
④区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按时将待遇支付资金拨付到新农保基金支出户,金融代办机构按时将资金划拨到个人账户;
⑤养老金到账后,参保人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
中央、省属及市直范围内的城镇居民,需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参保登记和领取待遇手续。
⑴ 参保登记:
①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
②业务经办人员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对象进行公示,无误后录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⑵ 领取养老金:
①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填写《待遇领取申请表》;
②市经办机构参保信息进行公示,确认无误后,计算领取标准,同时生成待遇核定表,于每月编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审批表、待遇支付明细清单,分别报市财政局和金融代办机构;
③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按时将待遇支付资金拨付到新农保基金支出户,金融代办机构按时将资金划拨到个人账户;
④养老金到账后,参保人可到指定地点领取。
★办理时限:市、区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自接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养老金发放。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单位:市、区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及电话:
① 市局:北京路128 号,8866082;
② 东港:兴海路50-1号,3663352;
③ 岚山: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619317;
④ 莒县:振兴东路59号,6215015;
⑤ 五莲:罗山路65号,5226005;
⑥ 日照经济开发区:天津路99号,835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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