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精准扶贫心得体会精选

思而思学 2023-11-03 23:43:26

【乡镇干部精准扶贫心得体会1】

扶贫攻坚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急功近利,只有各级干部沉下身子,用真情用真心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才能更好地完成党中央交给我们光荣而伟大的战略任务。如果扶贫干部仅仅为了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而开展工作的话,很可能就会将实事办虚,将好事办砸,可能既辜负了党对我们的信任,更可能损害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要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广大扶贫干部必须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正如习x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广大扶贫干部只有紧紧抓住了这个制胜法宝,才能在扶贫攻坚过程中做到办实事办好事。

事实上,农村建档立卡户贫困户虽然同属于贫困户,但各家各户的情况却可能完全不同,张家可能有劳力缺项目,王家可能有项目缺资金,李家可能有资源无劳力,赵家可能什么都没有。而在扶贫攻坚阶段,大量物资、资金、项目源源不断地涌来,而要让这些项目、资金、物资等充分发挥效益,就离不开扶贫干部的积极努力工作。

这就需要广大扶贫干部深入群众,深入贫困户,详细查看询问情况,了解实情,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针对性较强的帮扶措施,才能使帮扶效果最大化,也只有这样,才能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既不辜负领导的期望,又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如果扶贫干部不能很好地和群众打成一片,好多数据只是纸上来纸上去,就很难做到精准帮扶,该给赵家的物资给了张家,该给张家项目给了王家,弄得大家都不满意,不但让帮扶效果打了折扣,而且可能引发村民之间的矛盾。

【乡镇干部精准扶贫心得体会2】

如何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确保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笔者认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的监督检查,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尤为重要。

精准监督,重在全覆盖。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制胜之道也在于精准。监督也是这个道理,只有扶贫开发到哪里,强农惠农支农资金发放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精准监督,针对能力扶贫、医疗扶贫、社会保障扶贫、职业培训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问题开展监督,深入村组、贫困户家中,全程监督扶贫工作各项流程。保障扶贫资金落实到位,防止“手榴弹炸跳蚤”式的扶贫,拿着国家大笔扶贫资金,在贫困县修建“长安街”,到贫困乡镇盖起“天安门”,美其名曰“新农村建设”的单位和地方,要及时发现,及早督促其整改;保障扶贫政策落地有声,严把政策关、调查关和评议关,防止那些玩猫腻的花样扶贫,对于那些搞“裙带扶贫”、“亲朋扶贫”的,要防微杜渐,做到早监督、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杜绝扶贫工作“搂草打兔子、雨过地皮湿”的现象发生,确保将符合标准的贫困户从群众中精准识别出来,强化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扶贫政策“不走样”、扶贫资金“不错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监督。

精准监督,关键是干部。党的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贫困地区的群众想要脱贫离不开自力更生,同时也离不开各级干部在其中起到的引导帮扶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扶贫方式从粗放式转向精确,各级干部就是精准扶贫的“牛鼻子”。然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作风不严、工作不实的干部,心沉不下来,走不进群众家里,与贫困户坐不到一条板凳上,要“咬耳朵、车袖子”,把他们精准扶贫的心拉回来;对动扶贫资金“歪脑筋”,搞“雁过拔毛”式的侵吞挤占惠民“蛋糕”的“苍蝇”,要及时清除,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扶贫工作不力的部门领导严格问责;对扶贫开发领域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对扶贫开发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内部通报、公开曝光等方式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的"保命钱"、救济款里不出"鼠患",不打"水漂"。

精准监督,贵在创新。精准扶贫,既是扶贫攻坚的一种新理念,也是一种新要求,更成为一种新机制。面对新的监督任务,就要求在监督方式上创新,除了加大对精准扶贫的专项监督外,如有的地方面对“人脸熟”、“磨不开面子”等人情问题,最大限度地摆拖“关系网”、“说情风”的困扰,采取异地交叉执纪监督的方式,实行“推磨交叉”,由上一级纪委统一组织领导,下一级纪委交换场地到其他地方对精准扶贫进行项监督检查;再如,除了常规执纪监督外,可不可以来个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让心存侥幸者的感到震慑常在。通过‘回头看’,一方面切实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另一方面还可以对新的问题线索深入了解,形成更大威慑力,可谓“一箭双雕”。

全面如期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进入决胜阶段之际,需要全党上下凝心聚力,需要既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的“实干”干部,更需要敢于担当、善于执纪监督的纪检干部。

【乡镇干部精准扶贫心得体会3】

精准扶贫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政府有职责,社会有责任,民众有义务。实施精准扶贫以来,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投入之下,贫困地区的面貌有了极大改善。但不可否认,当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还存在着“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的局面,社会力量对精准扶贫的支持、支撑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起来。因此,开展精准扶贫要凝聚一个共识:不能把扶贫只当作是政府的事、干部的事,而是要发动社会力量、各方面力量共同来做;不能光靠行政手段、行政力量来推动,还要运用市场的手段和方式,依靠市场的力量、社会的资源来推动。

近年来,许多社会力量已以不同形式进入扶贫开发领域,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扶贫开发工作,有的已经取得可喜成效,成为扶贫开发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在实施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开展广泛的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智力扶贫、教育扶贫都是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优势所在。在现阶段积极鼓励并高效引导以社会组织为主的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可以实现多赢局面。一是有助于补齐政府扶贫的“短板”。政府是精准扶贫的主要责任人,但政府不是万能政府,不可能在所有领域都包打天下、包治百病,尤其在文化教育、生态环境保护、养老服务、贫困群体关爱救助、社区防灾减灾等领域,社会组织更加专业,更能发挥作用。让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精准扶贫,可以有效提升扶贫的深度和高度,促进精准扶贫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有助于释放经济结构调整的潜力,实现城市反哺农村,拉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更多社会组织投身贫困地区,帮助当地群众投资创业,是被动“输血”变主动“造血”的有效途径,既可帮助贫困人口提高收入,也可实现企业发展的战略延伸和可持续,释放贫困地区的市场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精准扶贫精准,有助于引导社会力量扶贫潜能向贫困地区汇聚,有助于构建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的新的组织推动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都能够把精准扶贫作为自身的重要职责,精准发力,进而形成一个精准高效的扶贫共同体。

当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还只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第一步,以此为开端,打造符合国情、省情的“政府主导、市场能动、社会参与”的扶贫工作新模式,构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扶贫新格局,还需要在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的基础上,积极转变思维,将政府由执行者变为规划者、组织者和服务者,通过政策强化,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扶贫工作中发挥支持、支撑功能,推进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各司其职、协调发展、共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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