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领导班子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思而思学 2023-11-01 23:33:25

【领导班子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1】

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卷调查显示,有60.94%的人认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很强”和“比较强”;认为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制度制定和执行机关的执行力“很强”和“比较强”的分别占59.33%、68.97%、71.08%、68.48%。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状况仍不容乐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一些党员干部中,制度意识比较淡薄,遵规守纪的自觉尚未形成,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制定、轻执行”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8个方面:

遇事忘法、抛在脑后。调查显示,认为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遇事想不起按法规制度办”的,分别占58.10%、45.86%。现实中,淡忘法规制度,单凭主观意志办事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研究工作,不是先看有哪些制度、是怎样规定的,而是拍脑袋、想当然;有的一件事情做完了,才想起还有制度规定、工作程序,往往事后补一补相关手续了事;有的认为法规制度是业务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的事,不用自己去操心,听听汇报就行了;有的整天说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但说起来漂亮、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有的错误以为党内法规大多是道德性约束,偶尔越一次规不要紧,存在侥幸心理。更为严重的是,极少数人目无组织、目无法纪,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比如,在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贿选案中,那么多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党代会代表一起堂而皇之大肆贿选,宪法法律和党章在他们心里成了一张废纸。

“制度政绩”、装点门面。如果为建制度而建制度,把出台制度当成出政绩的捷径,制度就会流于形式、不起作用。有的把制度建设作为创新的看点、应对考核的“加分点”,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只求跟得紧、不求落得实。有的制定时轰轰烈烈,下发后束之高阁,即使偶有督促检查,也是时紧时松,制度出台之日便是终结之时。还有的制定制度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应付上级,满足于制度出了、文件发了,至于效果如何很少关心、过问。比如,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中,有的地方为了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很多规定、办法,但真正管用的并不多。

打折变通、选择执行。调查表明,从党员干部方面看,认为“搞选择、做变通”的占73.18%,排在第一位。在制度执行上,有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增加收益、规避风险上,对己有利的用好用足,对己不利的千方百计规避躲避。比如,一些单位搞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最大化,利用一切机会抢地盘、争资源,总想着本单位升格、扩编、加人,减别人不能减自己。有的把制度当成橡皮泥,合意的就遵守、不合意的就规避;容易的就执行、有难度的就拖着办;要求严时就照办、约束不严时就不执行,使政策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儿。比如,《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交流情形都作了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却存在不少违反规定的现象。像湖南湘潭县一名副县长5年换了6个单位9个岗位,江西鹰潭市一名团市委书记8年横跨两省5地换了8个岗位,就把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搞偏了。执行上搞了“选择”、做了“变通”,制度就会出现零效力甚至是负效力,成为稻草人、纸老虎。

降格以求、跑冒滴漏。“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标准决定质量,制度执行只有坚持高标准,才有实施的高质量。有的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一项制度规定下来,文件学一学、要求提一提,没有拿出贯彻落实的真招实招。有的存在何必当真的观念、干一下得了的想法、得过且过的心态,觉得不就是那么回事嘛,混一阵子、挺一阵子就过去了。比如,光我们管住吃喝、管住自己这张嘴,改革开放以后,严到当时“四菜一汤”定价不超过多少钱,到后来畅通无阻、肆无忌惮,天价宴会,造成那么大的反弹,就是不讲认真、层层“放水”的结果。还有的擅自放低门槛、降低标准。比如,有的将干部提拔的任职年限随意缩短,有的将企业因工作需要留用人员的年龄界限随意拔高,有的将仅适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政策扩大到省级扶贫重点县。事实表明,执行标准松一寸,制度实效就散一尺,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就打了一分折扣。

搞了特殊、下不为例。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制度才能真正成为硬约束。有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信奉“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有的总认为高人一等,忘乎所以,妄自尊大,行使权力无所顾忌、无法无天。有的执行制度“对人不对己”,追究责任“追下不追上”,查处问题“对下不对上”,搞“看人下菜”。还有的对违反党规党纪的人和事,睁只眼闭只眼,执行制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敢问责,怕得罪人。比如,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过去坚持得很好,后来慢慢变味,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又严肃起来,这说明并不是制度不好,而是执行者不认真。问卷调查显示,从党员干部方面看,认为“领导干部搞特殊、搞例外”的占73.18%;从党员领导干部方面看,认为“对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的占44.38%;从党组织方面看,认为“情大于法,搞下不为例”的占36.59%。

只问结果、不讲程序。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必要条件,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有的信奉“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没事就是本事”,动不动就是“我不管你怎么办,我只要结果”,把程序规定抛在一边,甚至认为这是有魄力、会办事的表现。有的轻视程序,认为走程序繁琐、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省则省。比如,某省近两年几名市长转任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提任市委书记,没有进行组织考察或任前公示;个别市长在任前公示尚未结束时即宣布任职,最短的仅公示了2天;一些地方厅局级、县处级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没有进行民主推荐。比如,有的地方和部门一把手为实现个人意图,形式上也召开常委会或党组会进行民主决策,实际上在会前就通过暗示、授意等方式“统一思想”,把个人意志变为集体决定。问卷调查显示,从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方面看,认为“把工作干好就行,程序并不重要”影响制度执行力的,分别占37.20%、64.40%、50.56%。

推诿扯皮、空挡断线。制度执行往往牵涉面广,需要统筹协调、协同配合,才能形成综合效应。制度执行过程中,有的抱着自己那些所谓利益不放,不考虑全局利益,相互扯皮甚至“依法打架”。比如,党管干部是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干部怎么选、怎么配是组织上的事。但在有的地方搞成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提拔本地本单位的干部,再差也要把他推上去,外来的干部再好也想方设法顶回去,存在“派不出、调不进”的现象。大家普遍反映,当前干部交流不畅,“好”部门的不愿到“差”部门去,发达地方的不愿到落后地方去,机关里的不愿到基层去。有的不是无条件执行,而是“三思后行”,困难的尤其是要啃硬骨头的,就千方百计推迟落实,让一些制度始终“走在路上”。

片面执行、过犹不及。党内法规制度是经过精心考虑、精密设计的,科学正确地执行,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有的缺乏完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盲人摸象,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有的不顾实际、层层加码,弄得适得其反。比如,一些地方和单位抓改进作风,搞成了“上面害病,基层吃药”,“领导腐败,群众倒霉”,一些正当的福利补助甚至值班津贴都被取消了。再比如,为解决“四唯”问题,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实际操作中却有走过头的现象,说不唯票了就干脆不看票了,说不唯分了就一律不搞竞争性选拔了,说不唯年龄了就不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了,说不唯GDP了就不注重科学发展实绩了。还比如,有的整治裸官问题,搞一刀切、一风吹,盲目扩大化,甚至把“*”专家也作为裸官清理了。执行制度一定要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如果脱离实际,一哄而上、层层加码,是会带来负面效果的,也是难以长久坚持的。

【领导班子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2】

提高干部的执行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努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准确地落到实处。随着当前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面临着不少新的矛盾和问题,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执行力要求变得更加重要和迫切。

所谓班子和干部队伍执行力,是指干部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者计划付诸实施的能力,是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干部执行力如何,能综合反映一个单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组织决策和目标的实现。一句话,执行力就是将思想转化为行动、把理想变成现实、把计划变为成果的能力。

执行力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基层党员干部是事业的基层力量,其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是否稳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高执政能力,最主要、最关键的是要提高其执行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执行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执行力就是干部的工作能力。干部工作能力的强弱,决定了其执行能力的高低,执行力又是促进各项决策、部署最终落实的关键。同样的工作任务和政策,不同的领导者,不同的领导方法,不同的执行能力,会得到不同的工作效果。很多工作上的拖沓、滞后,甚至失败,并不在于所作决策的失误,而在于未能有效落实这些决策,亦即执行力方面出现了问题。作为一项工作,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决策,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而当正确的决策确定以后,另一方面的任务便是执行,干部执行力的高低,是组织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

执行力就是党的公信力。公信力反映了公众在多大程度上对党和政府行为持有信任感,它体现的是党的一种信用能力,是党执政的重要资源。干部执行力的目的在于为民服务,以务实的行动、有效的执行成效取信于民。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生的持续改善,群众在期盼经济发展、收入增长的同时,更加关注民生问题,我们党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出台了一系列惠民生、保增长的措施,基层干部作为这些措施的执行者,其执行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党和政府的承诺不能实现,也就不能满足民众对政策目标的期盼,那么作为一级党委和政府就会逐渐失去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公信力也就随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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