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新能源汽车政策及补贴标准说明

思而思学 2023-11-13 12:23:28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单位:万元

车辆类型

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纯电动乘用车

250≤R<400R≥400R≥50
1.82.5/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

1

1.纯电动乘用车单车补贴金额=Min{里程补贴标准,车辆带电量×550元}×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

2.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0.7倍给予补贴。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250 km。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50 km。

3.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125(含)-140Wh/kg的车型按0.8倍补贴,140(含)-160Wh/kg的车型按0.9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4. 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纯电动乘用车整车能耗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规定门槛提高10%(含)-20%的车型按0.8倍补贴,提高20%(含)-35%的车型按1倍补贴,提高3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5.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比值介于55%(含)-60%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55%的车型按1倍补贴。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2019年门槛要求。

二、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具体如下:


车辆



类型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补贴调整系数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6<L≤8m



8<L≤10m



L>10m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


500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Wh/km?kg)

2.5

5.5

9

0.19(含)-0.170.17(含)-0.150.15及以下
0.80.91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


900


快充倍率

2

4

6.5

3C-5C(含)5C-15C(含)15C以上
0.80.91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


600


节油率水平

1

2

3.8

60%-65%(含)65%-70%(含) 70%以上
0.80.91

n 单车补贴金额=Min{车辆带电量×单位电量补贴标准;单车补贴上限}×调整系数(包括: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系数、快充倍率系数、节油率系数)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9Wh/km?kg,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计算Ekg值所需的附加质量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执行,能量消耗率按《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 18386-2017)测试(新能源货车也按此计算)。

2.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

3.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节油率水平要高于60%。对于燃用气体燃料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以油电混合动力客车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算。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等速法)。

4. 取消新能源客车电池系统总质量占整车整备质量比例(m/m)不高于20%的门槛要求。

三、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具体如下:


车辆



类型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N1类



N2类



N3类


纯电动货车

350


2

5.5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货车


500


?

?

3.5

根据GB/T 15089-2001,N1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N2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N3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

(二)新能源货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货车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

2. 纯电动货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30Wh/km?kg。作业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8kWh。

3. 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含增程式)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4. 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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