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湛江最低工资标准2015最新消息: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调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湛江市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210元/月。
据了解,湛江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月,200元的上升幅度,虽不算高,但仍让不少市民为之叫好。然而,近日,记者走访发现,我市部分企业违规用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仍有存在。市民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如何维权?就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及律师,为您支招。
市民心声——最低工资标准涨200元受期待
据了解,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中,湛江与梅州、汕尾、阳江等城市属于第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对于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00元,不少市民为之叫好,并表示对新规很期待。
“我现在的工资刚好1010元,另外收入靠提成,新规实施后,我至少能升工资200元。”赤坎某文具公司销售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入职该公司已有5年,工资一直少有调动,每次升工资都是跟着最低工资标准走。“虽然老板的意思是工资只是基本保障,鼓励我们以提成创收,但近年来,物价上涨飞快,工资也应该涨一涨了。”
“7年前,我在一家电器厂当流水线工人,每月工资只有670元,包吃不包住,除了日常开销,所剩无几。”某酒店服务员刘小月告诉记者,目前她的每月工资已涨到1500元,此外还有其他提成及津贴。刘小月说,虽然自己工资不低于最新工资标准,但新规的实施是对员工权益的保障,特别是对刚工作的朋友来说,就特别重要了。
解读政策——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
“我的基本工资只有1000元,另外每月交通补贴及通讯费共计500元,这样算下来每个月共1500元,是否高于新规的1210元?”尽管新规公布已有一段时间,但仍有不少市民对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一头雾水,对最低工资如何计算更是不了解。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有关负责人指出,法定工作时间,一般是指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一般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指定的岗位上从事了劳动。另外,职工享受法定的休假日和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也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该负责人表示,对最低工资标准很多员工及企业均存在误区,其实,不是职工的所有劳动报酬均计入最低工资。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住房补贴等;(四)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当前是指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记者调查——“老规矩”也有企业不遵守
记者走访中发现,尽管老标准为1010元/月,仍有不少企业“不守规矩”。
今年21岁的郑某进初中毕业后一直在老家遂溪务农,去年底,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到某建筑公司从事物资看管工作,由于是熟人介绍他也没问工资情况。工作后才知道,工资每3个月结算一次,公司给出理由是为了防止工人乱花钱。
3个月后,郑某进领取工资时才发现一共领取了4200元,每月工资标准为900元,3个月工资合计2700元,加班费另计1500元。郑某进后悔当初没详细问工资待遇。郑某进通过网上查询时,发现目前湛江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月,但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等文件,对于如何维权,郑某进十分苦恼。
律师支招——“工资维权”取证是关键
从业多年的薛律师认为,雇佣郑某进的建筑公司不仅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延迟发放等侵犯员工权益行为,在工资的数额上也明显低于目前湛江市工资最低标准1010元/月。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因此,郑某进可以据此与公司协商,如果公司不同意,郑某进还可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并可以要求25%的额外补偿。
薛律师表示,员工在遇到最低工资标准侵权时,维权的关键是要保留好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所以该项证据可以很容易地取得。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存在是有一定难度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应该尽量保存。
同时,也可请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作为证人证明。工资单为企业发放工资的时候需要由职工签收的工资凭据,可作举证证明。有些企业采取的是直接将工资打人职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工资,这样拿工资卡或者存折即可以作为工资发放的证明。但是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证明工资数额上公司就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所以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