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三篇

思而思学网 2024-01-24 02:39:29

 建设国家节水城市,推进节水综合改造。下面是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快来围观吧。

关于做好2017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篇一】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x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x]351号)精神,今年的“城市节水宣传周”时间为201x年5月15日至21日,宣传主题为“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城市节水宣传周做好节约用水的集中宣传工作,设立节水宣传点、悬挂节水宣传横幅、举办节水宣传展览、发放节水宣传材料等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同时,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对本辖区的景区、酒店用水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控制供水管网漏水、酒店的节水器具配置,景区园林灌溉中水利用和污水再生利用等,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201x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x年5月13日

关于做好2017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篇二】

各区住建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城镇节水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水生态,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x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x〕35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今年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x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第25个)活动时间为5月15日至21日,主题是:“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

二、活动内容

(一)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为提高社会各界参与节水宣传周的积极性,市、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在5月15日举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切实把活动落到实处。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今年节水宣传周的主题,精心组织,全面部署。一是充分利用黄山广电台、黄山日报、黄山晨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我市水资源、水环境形势和节水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二是各相关用水单位,采用电子显示屏平台,滚动播放节水宣传口号。通过集中宣传,倡导科学用水,增强市民节水意识,在全市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安排

市住建委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节水宣传活动。市城市水务管理办公室承担节水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工作;市自来水公司协助配合做好启动日现场的各项安排活动;各区住建委要围绕主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相关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各区住建委及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节水宣传周各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电子显示屏播放单位应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时间为5月14日至21日(具体名单及播放内容附后)。

(三)各新闻媒体(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黄山日报、黄山晨刊等)要予以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并在启动日当天进行跟踪报道。

(四)黄山区、徽州区住建委应将本地节水宣传活动总结于5月27日前报市城市水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孙琳;联系电话:

关于做好2017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篇三】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市直属各学校:

201x年5月10日~5月16日是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主题为“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为做好今年的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宣传我市水资源现状及节约用水知识,培养学生热爱水、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影响家庭,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加入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行列中来。

二、宣传主题

各地各校要围绕“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宣传主题,结合当前学校工作实际,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党和国家治水方针政策,宣传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意义。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内容,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节水宣传海报、倡议书,悬挂横幅等,营造宣传氛围。还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努力扩大宣传范围,注重宣传效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将集中宣传与长期宣传相结合,切实增强全社会水法治、水生态与水安全意识。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围绕主题,统一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责任人,按照创建省、市节水型学校的工作要求,以及《江苏省节水型学校评选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案,切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请各校将组织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活动的情况和总结的纸质材料、电子稿于5月29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新城区西区综合楼G205室),联系人:陈兴贵(电话:,邮箱:)。

附:201x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二○xx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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