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

思而思学 2023-11-15 11:30:43

常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

摘要: 常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为你提供常州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需带的材料:
1、女职工:
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常州市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
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四项:明细清单、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2、失业女职工:
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失业待遇核定表复印件、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三项:明细清单、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
3、男职工:
本地生育: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明细清单、女方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户口簿复印件、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常州市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
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一项: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4、女职工未生育的流引产:
本地:两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及出院记录原件复印件、原始发票、《常州市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
外地: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三项:明细清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计划生育报销需携带材料:
本地(计划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结算时需提供结婚证):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常州市市区企业职工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
外地: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三项:明细清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计划生育的证明
注:退休女职工在本地取环的医疗费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若在外地取环的,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明细清单、医保卡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176号
电话:0519-88103345
天宁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锡路116号
电话:0519-86662501
钟楼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西直街88号
电话:0519-86811673
戚墅堰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圩墩路196号
电话:0519-8837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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