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理社保的流程最新篇

思而思学 2023-11-13 01:31:31

公司办理社保的流程

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招工登记流程:

A.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已取得网上办事密码的:

招用上海户籍员工:

登陆上海公共招聘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招用外地户籍员工:

登陆来沪人员就业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尚未申请密码的,用人单位须持劳动保障年检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带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到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会核对“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如系统中无本单位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办理基本信息初始化。在签订《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以后,由工作人员赋予网上办事密码。

B.柜面办理(适用于不方便网上办理或网上填写信息错误(需携带劳动合同复印件)):

a.招用上海户籍员工: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b.招用外地户籍员工: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份,加盖公章

(2)未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需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外劳管理所,先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手续,再通过网上(详见四1(1)A)或各区县社保中心柜面申办社保事务:

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并粘贴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

注:新参保员工在正常缴纳社保的次月,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也可请人代领,需携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前往)

办理完招工登记,下一步进行社保转入、新进操作: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社保转入流程:

A.法人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自助经办平台办理:

1)凭U盾及密码登陆??社会保险??缴费变更申报,可进行以下操作:

完成所需操作后,可进入??查询打印服务??预申请缴费通知单,提交申请??次日9:00可打印。

注:1、网上的新进申报:申报对象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者方可在网上进行申报。超出上述年龄段的新进职工,单位可直接到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相关手续。

2)变更汇总表中可查询缴费明细。

B.柜面办理(适用于不方便网上办理,由单位至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直接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5-20日)。

社保缴纳

社保中心在每月27日结算,于下月5日左右寄来邮件缴费通知书,用人单位只需按指定数额打入指定工行社保缴费卡即可,社保中心会在每月自动扣款。

参保单位办理缴费专用卡:

1)参保单位办理缴费专用卡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正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7)《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

(8)《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注: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后,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开户手册》。参保单位准备好开户资料后电话通知工商银行上门收取。

持原《牡丹社会保险缴费卡》的参保单位换发缴费专用卡的,由工商银行通过电话与参保单位联系预约收取资料,或由参保单位将开户资料送达工商银行指定网点。

2)缴费专用卡工本费收取标准:20元/张工本费。由工商银行从缴费专用卡内直接扣除。原持有牡丹社会保险缴费卡统一换发缴费专用卡不收取制卡费用。

缴费专用卡结算服务费收取标准为:1元/户/月,按实际发生情况收取。于每年12月底从缴费专用卡中直接扣除。

补办缴费专用卡工本费收取标准:20元/张,制卡工本费是从缴费专用卡中直接扣除。

3)缴费专用卡设置密码,初始密码均为“111111”,参保单位可通过工商银行柜面、多媒体机等渠道进行修改。

4)参保单位可通过工商银行柜面、多媒体机、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进行查询缴费专用卡的相关信息,亦可通过拨打工商银行提供的热线电话(63322329,63323560,63323563)专项服务咨询,或拨打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咨询。

公司申请社保需要什么流程

社保的缴纳流程: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如下: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总结: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