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内容

思而思学 2023-11-15 10:14:32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山东青岛最低工资标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6〕117号),调整全省最低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710元、1550元、13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1元、15.5元、13.9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前两档,即: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00元调整为17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元调整为17.1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50元调整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5.5元。今年青岛的标准是我省较高的两档,其中六区最低工资标准是按全省最高档进行上调。据悉,自1995年青岛市首次提出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后,到2017年已经进行了15次调整。

企业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有“红杠”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进城务工人员如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其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各项目有“范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列各项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之内,用人单位要另行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企业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处罚”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执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工资管理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因、期限、涉及职工人数。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驻市内三区中央、省、市属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企业需延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上述要求重新报告。

企业不履行报告制度、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处罚”。企业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履行报告制度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88号),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延伸阅读: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国务院近日发布《“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规划》提出,加强就业援助,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就基本劳动就业创业,《规划》提出,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近年来,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根据人社部数据,2011年到2015年,全国分别有25个、25个、27个、19个、27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但今年调整的省份数明显少于往年。

近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

其中,为了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要求,促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制度,探索逐步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4%,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维持在1%,其中个人费率维持在0.2%。继续执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从2017年5月1日起两年内,由各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一调。

根据去年公布的全国最低工资标准表,广东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至今尚未调整。

青岛市最低工资普涨100元

青岛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我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从3月1日起普涨100元,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6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50元调整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5元调整为14.5元。

2017年12月13日,国家人社部在其官网更新了最新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此次公布的数据,按省份排名来看,部分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的只有上海和深圳两市,最低工资标准中(第一档),最高的前5个省份是上海、天津、广东、北京、浙江,分别为2190元、1950元、1895元、1890元、1860元。

根据人社部数据,最低工资标准垫底的省份为青海,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70元,而比青海稍高的则是湖南,为1390元,两个省份均未突破1400元的“关口”。

从公布的各地区最低工资的执行时间看,今年仅有上海、天津、北京、江苏、山东、河北、辽宁、重庆、海南9个地方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执行时间最早的是重庆市,自2017年1月1日起重庆第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500元。而青海省目前仍然执行的是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1270元,为全国最低。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