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

思而思学 2023-11-02 20:27:25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西安科技大学,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西安科技大学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西安科技大学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西安科技大学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

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3万余人。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安全技术及工程),8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13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8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6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8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4个省级实验教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以及MBA、MPAcc专业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艺协调发展,地矿与安全学科特色显著、煤炭行业背景突出的办学格局。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级,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投档,分数等级均相同,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进档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排队)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进档考生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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