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还贷指南流程

思而思学 2023-11-05 12:34:55

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还贷指南流程

 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方法有两种:

1、每个月1号~21号0点前对指定支付宝账户进行充值,系统会在每个月21号0点后至月底前从账户中扣取相应的资金转至国家开发银行。(不可用资金可以还贷,系统会先扣可用资金,再扣不可用资金)

2、每个月11号下午~20号电脑上操作,登录支付宝—【应用中心】—【还款】—【助学贷款还款】,根据系统推送信息进行还款。

具体介绍如下:

提醒:如操作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无法找到对应需还款记录,请在11号下午之后再操作,可以找到对应的还款记录进行还款,或在21号前将款项直接充值到支付宝中等待银行自动扣款。

有二种方式还助学贷款:

第一种方法:

支付宝会根据国开行规定的扣款日期提前5天通知您进行支付宝账户的充值,您在还款日期前,需将要还款的资金 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宝系统会在扣款日期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相应的资金转至国家开发银行!

第二种方法:

1、登录支付宝账户——【应用中心】——【还款】——【助学贷款还款】;

2、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验证码,查询还贷信息;

温馨提示: 提前还款仅限于每个月11号下午~20号0点前还款,如果您在11号之前操作还款,会无法显示贷款记录,耐心等待。 举例:您到期还款日是11月份的,如果在10月份的11号之前去查询,系统会提示无法查询贷款记录。

3、查询还款金额,进行还贷;

4、选择付款方式;

5、还款成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一.正常还款

(一)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是指借款学生按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二)还款规则

※利息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前为正常还息日。毕业当年12月20日和次年12月20日为宽限期(注:2015年贷款的学生宽限期为三年),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

注意:借款学生如发生专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长贴息终止日期及延后宽限期的,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

※本金偿还

从毕业第三年开始的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还要按还款合同条款的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本金,贷款到期当年的9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还要偿还最后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结清。

(三)还款流程

※借款学生可联系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当年应还款金额”。

※借款学生在12月15日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个人指定支付宝账户或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次年1月1日起,借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状态。

二.提前还款

(一)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一笔借款的还款行为。

(二)还款流程

※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10日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交申请时即可查看应还本息金额。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在申请提前还款月份的15日之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个人指定支付宝账户或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

注意:

⑴每年除11月外每月1-10日(含10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⑵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三.逾期还款

(一)逾期还款

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如果在每年还本付息日(12月20日,贷款到期年份为9月20日)未及时还款,将形成逾期。每年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还款。

(二)还款流程

※每月11日起,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逾期应还款金额。逾期利息不收罚息,如借款学生有逾期本金,则将从其应付本金之日起计算罚息,逾期本金对应的罚息为同期正常利率的130 %。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至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在当月15日之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个人指定支付宝账户或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逾期还款情况。

注意事项:

逾期还款即构成违约,将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形成不良信用记录。

四.违约责任

(一)违约行为

对没有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经办银行将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记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二)违约后果

※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逾期贷款如一直未清偿则终身保留不良信用记录,如逾期贷款已清偿,则不良记录自清偿日次日起保留5年。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违约情节严重的借款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系统使用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可以通过该系统申请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在使用该网站时请注意页面下方的操作指南。

(二)支付宝

国家开发银行会为借款学生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并打印在借款合同上。支付宝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借款学生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支付宝还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主要还款途径,使用支付宝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简便。支付宝网址为www.zhifubao.com或www.alipay.com/。

(三)支付宝还款流程

目前使用支付宝还款有两种方式:一是将应还资金直接充值进指定还款账户;二是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直接完成还款。其中第二种方式安全性最高,推荐使用此种方式还款。

※充值:目前支付宝支持工行、农行、招行、建行等19家网上银行为支付宝账户充值,在充值前,借款学生需要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充值流程:登录支付宝,点击“充值”→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并选择您要使用的网上银行→跳转到银行页面,填写密码等相关内容→充值成功。借款学生可在支付宝网站查看充值过程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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