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

思而思学 2023-11-09 00:21:32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2平方米;生师比19.6;专任教师31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99.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506元;图书37.4万册,生均图书41.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 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
1081302制药工程4年4-6年理工工学21000
2100501K中医学5年5-7年文理兼招医学21500
3100502K针灸推拿学5年5-7年文理兼招医学21500
4100601K中西医临床医学5年5-7年文理兼招医学21500
5100704T药事管理4年4-6年文理兼招理学21000
6100801中药学4年4-6年理工理学21000
7100802中药资源与开发4年4-6年文理兼招理学21000
8101005康复治疗学4年4-6年文理兼招理学21000
9101007卫生检验与检疫4年4-6年理工理学21000
10101101护理学4年4-6年文理兼招理学21000
11120410T健康服务与管理4年4-6年文理兼招管理学21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

2018年中药学、制药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护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收费标准为21000元/年/生。

2018年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收费标准为21500元/年/生。

(2)住宿费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2000-4500元/年/生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贷学金

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25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024?31679902 、31679907 、31679909 、31679912、18940289280、18940289299

传 真:024-31679909、31679912

网 址:http://www.lncmxl.edu.cn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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