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车补标准,国企公车改革车补标准出炉

思而思学 2023-11-09 03:34:49

已公布省市车改补贴标准

重庆市

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及以下650元。

陕西省

正厅局级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

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

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

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

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

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

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

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工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

正厅级1950元,副厅级18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处级1050元、正科级750元、副科级60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云南省

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

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

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标准。中央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此外,少数省份比照中央标准划分为3档,这种情况下每个档都不允许达到上限标准。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

关于有正厅级“顶格”,而处、科级不“顶格”的情况,该负责人解释,一些省份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30%制定正厅级干部补贴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参改的正厅级干部原来都配备了专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及司机,车改后取消了“公车特权”,补贴符合改革的原则和要求。

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车改中统筹资金的制度设计即是用于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的。“考虑到不同工作岗位公务出行的差别,有些公务员级别低但出行多,单位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统筹一部分补贴,充分自主。”该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有些地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

今年初,曾有读者反映,环保部门未列入车改实施意见中执法执勤部门范围但有执法权,压减公车数量会否影响正常执法?相关负责人专门向记者回应,国家认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主要有17个,这些部门的各级执法执勤用车这一次也进行了大幅压减,只允许保留在一线执法岗位,且必须标识化喷涂。此外,还有环保、价格、国土等十几个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但并没有配备执法执勤车辆。这些部门的行政执法出行由地方建立的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统一保障。

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还表示,将分期分批对地方车改进展和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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