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

思而思学 2023-11-04 19:26:55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代码1845)是1999年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由江苏大学和江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办学规模定为10000人,十三五规划办学规模11000人,全部为四年制本科层次。

学院依托具有百年办学底蕴的母体江苏大学,共享母体6万多平方米、藏书260万册的国内一流图书馆,享有各类一流的实验室和工程训练中心。学院现有39个专业及方向,涵盖理、工、文、经、管、医、艺等7大学科门类,各类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教学计算机千台,多媒体教室10500座,语音实验室700座。学院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培养十五届22000多名毕业生,目前在校生达9600人。

将于2018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的新校区,位于镇江市丹徒新区长香路十里长山高校园区,占地面积近千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建有3.5万平方米的图文信息中心。新校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以人性化、现代化、生态化为指导思想,以传承文脉、尊重自然为基本原则,力求打造一所环境、设施一流,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的现代绿色低碳校园。搬迁至新校区后,我院将同时共享母体江苏大学和镇江市高校园区的双重一流教育资源、公共设施和浓郁的人文氛围。

学院牢固确立“依托母体、立足江苏、面向全国、服务经济、高起点、创特色、争一流”的办学思想,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优化组合“公有”优势和“民办”活力,按照“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的要求培养造就了大批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结构优化、实践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心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申请条件

第七条 一年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条件

(一)录取当年各省按文科、理科分类,以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各类录取总人数前K名(K=人数乘以2%四舍五入计整数),且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以任意自主选择专业。

(二)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转A类专业。所有学生可以申请转B类专业(A类B类不可以兼报)。

第八条 二年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条件

二年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只能在同类学科专业之间进行(分为:理工类、经管文史类、医学类、艺术类)。

累计三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2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自主选择专业。

第九条 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在大学学习过程中显现出对某个专业领域具有特别的兴趣和潜质的学生,需要有在各类竞赛中获奖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发明专利等,并经三位教授级专家鉴定,可以转入其特长所对应的相关专业。

第十条 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可以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转专业。

第十一条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转专业。

第十二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二)已自主选择过一次专业;

(三)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

(四)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五)身体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六)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每年4月30日前学院计划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公布各专业的类别及可接收自主选择专业学生人数。

第十四条 学生提出自主选择专业申请,并填写《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申请学生限报一个专业。申请表需辅导员、年级学工办主任审核。学院每年5月10日为受理截止时间。

第十五条 计划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会同教务办公室对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进行资格预审,并报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公示一周。

第十六条 对经审定符合申请自主选择专业条件的学生由学院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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