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

思而思学 2023-11-14 18:17:44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南京师范大学,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南京师范大学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南京师范大学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南京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模式,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 80名。

三、报名条件

考生需对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鲜明特长及培养潜质,且相关学科成绩始终在年级名列前茅,具体高考报名科类、学科特长、报名条件等见下表:

四、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本人获得的奖项,对应学科特长类别及科类,按下表填报招生专业(类)。

注:1、具体招生专业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2018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

2、考生须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获得奖项对应的学科特长报考相对应专业,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五、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4月10日。

报名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3、考生符合学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具备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含高中阶段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

4、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成绩单(须注明单科满分)、特长学科的年级排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此项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材料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成绩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对考生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质量评估,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4倍。审核结果将于 5月 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缴纳费用审核通过且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 5月 2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自主招生测试费为人民币 60元/人。

确认及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安排南京师范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报到时间:6月 10日上午 8:00至 11:00

报到地点: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面试时间:6月 10日,按数理类、生化类、人文类、外语类进行考核,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 1.5倍。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 6月 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取政策

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须达江苏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 BB,专业志愿填报须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专业(类)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高考排序分由高到低,结合本人专业志愿填报进行录取。排序分计算方法为:高考原始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 A+A+的加 3分,A+A的加 2分,AA、A+B+或 A+B的加 1分),各专业录取人数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 5人,专业间不设级差。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如获以下奖项之一,录取时不受“各专业录取人数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 5人”的限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3)“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5)入选中国科协和教育部推出的 “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1)至(4)项获奖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025-83598534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邮政编码: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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