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通用两篇)

思而思学 2023-11-05 10:25:28

篇一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项目“质量月”活动的有关通知,巢湖市交通运输局立足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开展“质量月”各项活动。

一是强化领导,精准施策。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研究“质量月”相关工作。印发《巢湖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质量月”活动暨开展20XX年巢湖市在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检查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巢湖市在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检查工作。

二是精心安排,强化检查。为全面了解巢湖市在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所处现状,巢湖市交通运输局于“质量月”期间开展了一次全市在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检查。此次检查分为外业检查和内业检查,外业由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对外委托1家符合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内业主要检查参建单位人员履约及资料情况。共检查中环路、站前大道等31条路,危桥改造5座,涉及27家施工单位,6家监理单位,5家检测单位。

三是统筹协调,广泛宣传。在巢湖市交通运输局统一要求下,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分别制定了本项目“质量月”活动方案。在施工现场、项目办、监理办、工地试验室等公共区域悬挂宣传标识标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参建单位召开了“质量月”动员会议,根据项目“质量月”活动方案,具体部署“质量月”活动要求,明确活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人力、物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对项目各参建单位“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资料进行了备案检查,各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成立了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项目质量管理相关体系、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技术方案、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强化对工程质量检查,组织现场质量监督检查,将质量管理要求宣传到项目现场每位作业人员。对拌合站、钢筋加工棚内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行检查,从源头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下一步,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推进质量工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质量为先,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强化对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切实优化工程质量环境。

篇二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XX-20XX年)》,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升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及产品质量,根据《南宁市20XX年交通运输领域“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交运发〔20XX〕号447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挥“质量月”活动平合作用,按照交通运输部打造品质工程的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质量月”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成立隆安县交通运输领域“质量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叶树彪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宙兴 副局长

黄宇峥 副局长

成 员:张 云 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叶贞哲 运管所所长

祥 录 公路所所长

张 旭 港航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周宙兴副局长兼任,负责我县交通运输领域“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实施。联系电话:6522203(兼传真),邮箱:laxjtj@163.com。

三、活动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11月30日,全县交通运输行业。

四、活动主题

(一)开展全县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活动。

(二)开展全县“汽车维修质量月”活动,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测改革要求。

(三)开展全县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行动,对道路运输导航车载终端等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五、活动方式

(一)强化宣传,大力营造“质量月”活动浓厚氛围,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示范创建项目的建设理念技术及管理先进经验,树立质量榜样,推动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质量月”活动动员和部署,积极引导参建企业投入到活动中。

1.开展一次品质工程宣传活动。引导各参建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品质工程宣贯活动,学习领会品质工程理念和内涵以开展“我为品质工程建言献策”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品质工程理念深入人心,提高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匠心意识。

2.开展一次“最美班组”或“最美工匠”评选活动。引导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开展“最美班组”“最美工匠”等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完善优秀技工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工匠、崇尚工匠的良好氛围。

3.开展一次观摩交流。引导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开展一次先进工艺工法、施工组织、先进班组或标段的观摩交流,树立标杆示范,推动项目质量水平均衡发展。

(三)推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服务质量。

1.开展我县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重新进行梳理,认真核对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采信其检测数据。认真核对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资质,规范检测项目和流程。

2.切实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落实,实现我县道路货运车辆年检和年审依法合并,组织开展一次对货运车辆“两检合并”政策的监督检査,对货运车辆“两检合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有关检测机构,要及时予以通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职责分工

(一)各所要强化履职、积极配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公路所负责组织本级监管公路工程在建项目开展“质量月”活动;运管所负责组织辖区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月”活动,组织客运企业开展导航车载终端等重点产品监督抽查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局属各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质量月”活动扎实开展。

(一).2022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范文精选

(二).2022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二)丰富活动形式,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度。各所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调动参建单位及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基层人员技能,推动品质工程理念深入人心。

(三)树立典型,发择示范作用。各单位要树立标杆,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工作团队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所于11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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