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思而思学 2023-11-09 11:32:48

【2017教育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吉安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吉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字〔2017〕7号)、《井冈山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井冈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井安发[2017]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7〕6号)、《吉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安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办字〔2017〕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一步理顺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防范校园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进度安排

我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6月)。各校(园)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6月一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一2019年9月,深化提升)。各校(园)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各校(园)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教育局安监办。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各校(园)要结合实际,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要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明确重大危险源位置以及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存储方式、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运行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信息,由各校(园)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安稳办。(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1.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管理。各校(园)要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的安全管理,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要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对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分批处理,并逐步建立学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易燃易爆气体消防安全管理。各校(园)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1.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工作。将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定期举办专题讲座、观看影视录像、专家辅导报告等形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在学校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展示活动、教师培训、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和网络答题活动及《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校园广播系统中,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

2.加快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推动有关中等职业院校积极创新化工行业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化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开办化工安全网络教育,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3.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的指导意见,加快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较高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有效缓解化工产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各校(园)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结合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务求实效长效;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闭环管理。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对各校(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对工作落后、行动迟缓的进行通报、约谈;造成事故,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7教育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止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6] 8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 2016]8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7〕21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2017〕26号)要求,结合我市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建立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分布档案,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增强师生、体育工作人员及运动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运动员人身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安庆市教体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和体育中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中心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1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3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制订教育体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市属学校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宣传。

(二)整治阶段(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市属学校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市属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市教育体育局,由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

1.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风险。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和实际,各地各校、各体育中心要认真组织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燃气的使用、体育运动的弹药管理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学校、体育中心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市、县、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中心,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局牵头单位: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民教科、竞训科、现代教育装备技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牵头指导。

完成时间: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规定,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着力抓好实验室安全重点环节,组织开展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建立完善实用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建立与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气体的管理。

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中心,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局牵头单位: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民教科、现代教育装备技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牵头指导。

完成时间: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

至2019年11月深化提升。

3.加强易燃易爆气体安全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体育运动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及训练弹药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各体育中心,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局牵头单位: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民教科、竞训科、现代教育装备技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牵头指导。

完成时间: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

至2019年11月深化提升。

4.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多种形式地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引导,普及安全科学知识,不断提升师生、体育工作人员及运动员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各体育中心,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局牵头单位: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民教科、竞训科、现代教育装备技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牵头指导。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5.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制订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多形式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师生、运动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增强学校、体育中心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各体育中心,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局牵头单位: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民教科、竞训科、现代教育装备技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牵头指导。

完成时间: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员,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6.加强化工行业人才队伍培养。推动各地各校、体育中心加快化工人才培养,积极协助开展化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开办化工安全网络教育,大力协助承担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任务。采用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技能大赛和学徒制等多种方式,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积极推动制定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的指导意见,加快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较高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

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各体育中心,各职业院校,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局牵头单位: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民教科、高教办、发展规划与产业科、现代教育装备技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牵头指导。

完成时间: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7.组织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结合春、秋季开学和体育赛事活动检查等时机,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进行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

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各体育中心,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局牵头单位:督导办、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民教科、高教办、发展规划与产业科、现代教育装备技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牵头指导。

完成时间:适时开展。

8.加强信息报送和营造活动氛围。向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全市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时报送阶段工作报告和总结报告。协调、联系市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利用教育平台、学校网络等媒体,积极营造全市教体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活动氛围。

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各体育中心,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局牵头单位:组宣科、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民教科、高教办按职能分工分别牵头指导。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结合专项整治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坚持“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问题要记录在案(附件2),跟踪整改,闭环管理。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并于2017年起每季度末月15日前向市教体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5)。市教体局将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对工作落后、行动迟缓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体育中心进行通报、约谈,造成事故,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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