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支部党员主题活动日的实施方案【多篇】

思而思学 2023-11-02 08:48:32

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党员党性锻炼、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途径。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2017关于开展党支部党员主题活动日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关于开展党支部党员主题活动日的实施方案1】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17年度“党员活动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使党员教育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二、参加对象

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对象是局机关支部全体党员。退休党员因体弱患病或居住外地而不能参加的,经本人申请,局机关支部同意后可以不集中参加组织活动。

三、活动时间

“党员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五日。每年7月的“党员活动日”可与“党章学习日”合并进行。

四、活动内容

“党员活动日”结合工作实际设计具体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增强吸引力,提升活动实效。

1、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引领,通过“三会一课”、专家讲座、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抓好党员三项教育:一是党性观念教育。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党员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党纪等内容开展学习、讨论,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二是主体地位教育。组织党员开展民主生活会、思想汇报会、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让党员在听、看、讲、学、写、评中增强主体意识,提升思想境界。三是能力素质教育。通过读书看报、专家授课、参加培训、收看电教片、实地参观学习等,开拓眼界、增长知识。

2、党务公开民主议事。坚持党务公开,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民主议事活动。一是通报交流重点工作。将本支部的一些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决议向党员进行通报,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质询疑点问题。组织党员对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了解到的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和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一些问题提出质询,由党组织予以答复或办理。三是评论舆情热点。引导党员关心社情民意,关注社会热点,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启发党员发表正确观点和见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组织开展服务奉献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平台,走进基层,走近群众,了解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密切党群关系。

五、加强领导

开展好“党员活动日”活动,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的具体措施,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自觉参加,履行好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义务。因此,要给予高度重视。机关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抓好“党员活动日”的活动组织,形成具体计划,努力使丰富内容,效果明显。

六、积极宣传

要切实加强“党员活动日”的宣传引导,利用多种渠道,广泛传播教育主题,表扬突出党员,让职工感受党组织的“主心骨”和党员的“先锋队”作用,营造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良好氛围。

【2017关于开展党支部党员主题活动日的实施方案2】

为全面落实党章党规和中央、省委、达州市委和万源市委从严管党治党有关规定,切实解决党员活动安排临时性、内容随意性、形式娱乐性等问题,按照《中共万源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万委办发〔2017〕12号)及《中共万源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活动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万组通〔2017〕35号)文件精神,特制度我乡开展“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搭建党员活动经常化平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党员、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使从严治党从基层党组织严起来,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使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

二、参与对象

全乡所有党支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对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流动在外等原因确实不能集中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党员,各支部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适当方式安排这部分党员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

三、时间安排

每月第二周星期三确定为全乡“党员活动日”,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收假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时间见附表),各党支部原则上不在“党员活动日”安排其他重大活动及会议。因参加上级会议、出差在外等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应当另行安排时间过好“党员活动日”。

四、主要内容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和各类党组织活动,结合各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特点,精心设计“党员活动日”活动菜单,要注重“党员活动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双报到”、“党员义工日”、“党员政治生日”等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规矩意识。

五、活动要求

(一) 领导带头。各党支部要站在从严管党治党的高度来重视“党员活动日”的工作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参加,以上率下引领广大党员全员参与。

(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党支部在4月12日前将本支部 2017 年度“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安排表报乡党政办,在活动开展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报乡党政办) ,相关图片资料报乡党政办。

(三)加强督查。乡党委将按照上级要求,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现场督查中发现活动不达标的,扣减年终绩效考核得分;凡发现党支部书记开展活动组织不力、活动盲目、呈报作假,视情节情况启动调整程序;对《纪实表》中反映的连续缺勤情况,将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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