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_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二)

思而思学 2023-11-08 15:03:25

4、户籍制度改革后新落户人口子女如何参加普通高考

答,省招委、省教育厅关于执行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的补充通知(青招委〔2006〕33号)规定,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高考前);家长在青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手续满五周(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并从高中一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简称两五一三规定)。根据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解决省外来青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青高考问题省招委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补充规定(暂行)(青招委〔〕42号)明确了只要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就读了高中的学生均可在青参加高考并按照落户限参与不同批次院校的录取。

5、户籍制度改革后持有居住证的暂住人口子女如何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答,持有居住证的暂住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须持有(1)原籍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外出证明、(2)现暂住地居纂以上的租房或购房协议、(3)持有暂住地相关单位、企业或其他用工单位的就业卡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流动就业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4)非起始级的学生还应提供原籍学校的学籍证明或转学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入学。

6、户籍制度改革后持居住证的暂住人口子女如何接受高中教育

答,持居住证的暂住人口子女接受高中教育时按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借读就学的规定执行。

7、持有居住证的暂住人口子女如何参加高考

答,省招委关于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读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条款的通知(青招委〔〕4号)规定,考生父母和考生本人户口未迁入青海不符合青招委〔〕42号文件规定的在青高考报名录取条件但考生父母确在我省务工或经商且在我熟理了蓝印户口或居住证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并毕业的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省内外中职学校(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

8、户籍制度改革后原农村户籍学生如何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答,户籍制度改革后原农村户籍学生继续享受农村牧区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其中六州农牧民转户后其子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三江源地区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实施办法(青政办[]91号)规定继续享受当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一次性奖励补助政策。各地在确认时根据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补充政策(青户改办通字[]01号)按公安机关出具的转户证明确认。

省民政厅

1、原农村低保对象转为城镇户口如何申请享受城市低保政策

答,原农村低保家庭转为城镇户口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享受城市低保的申请经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同意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即可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家庭生活困难的农(牧)民转为城镇户口后如何申请享受城市低保

答,农(牧)民转为城镇户口后家庭生活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批准享受城市低保。

3、原农村五保对象转为城镇户口的保障政策是否改变

答,转为城镇户口的农村五保对象可选择继续享受农村五保待遇也可申请按城市三无对象享受城镇低保。

4、原农村籍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转为城镇户口的其定期抚恤补助如何发放

答,转为城镇户口的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并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其定期抚恤金从审批后的下月起按城镇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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