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_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四)

思而思学 2023-11-13 18:50:55

五、收养入户(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二)办理步骤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三)工作要求1、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2、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登记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踌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3、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户口在同一县(市、区)内不再签发准迁证和迁移证直接办理市(县)内移居手续。六、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一)对华侨在我狮居的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办理入户手续。(二)对台湾同胞在我狮居的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台胞定居证办理入户。(三)对港澳同胞在我狮居的定居地的派出所凭省公安厅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办理入户。(四)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给予当踌理入户手续签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七、录用公务员、招工及公务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随军家属入户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住宅房入户等公安派出所凭相关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第二十六条入伍、复员、退伍、转业军人户口的注销和恢复一、入伍注销户口(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1、应征服役的入伍通知书;2、居民户口簿。(二)办理步骤由本人或亲属凭入伍通知书和居民户口簿到户口常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省辖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3、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二)办理步骤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第二十七条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及回国(入境)恢复户口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一)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1、个人书面申请;2、出入国(境)有效证照;3、居民户口簿;4、居民身份证。(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1、出入国(境)有效证照;2、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二、办理步骤(一)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公民因私出国(境)、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注销户口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当踌理注销户口手续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二)公民回国(入境)恢复户口,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当踌理恢复户口。第二十八条漏登户口人员入户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一)个人书面申请;(二)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二、办理步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三、工作要求(一)因户籍内勤工作失误造成的要主动纠正。(二)对群众手里有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户籍室没有出生或迁入原始落户手续的人口信息丢失人员要重点调查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真伪户簿室台帐有无记载历史上有无迁移等内容。(三)对当事人无户口簿、无居民身份证户籍室内又无任何资料显示的人口信息丢失人员要认真调查特别要注意甄别其身份。第二十九条出具户籍证明和关系证明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有效证件本省户口迁移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户籍证明。省外公民申请户口迁入我省本人能够出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且公安机关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其信息的不再要求其出具户籍证明。二、公民因特殊原因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户籍证明的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凭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应予以出具。三、公民需要出具户成员关系证明的派出所依据户口簿、户籍档案等相关资料核实后予以出具。四、对出国(境)人员可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公安机关不予出具相关的户籍证明。对外方要求提供我国公民血亲关系、婚姻状况等其他身份情况的可告知其通过我国司法公证部门联系办理公证。第三十条户籍证件遗失补发一、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由户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发。二、公民遗失户口迁移证件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到原签发地公安派出所重新补发。原签发地派出所应当凭原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未落户证明等材料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在户口迁移证件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字样。第三十一条户口登记信息核查一、户口登记信息涉及公民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二、司法机关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核查户口登记信息的由办案单位工作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到各级公安户政部门核查。需要出具被核查人相关户口登记项目证明的应由被核查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据实出具。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协助核查户口登记信息的户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依法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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