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_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二)

思而思学 2023-11-11 03:23:56

五、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一)完善和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推进创业齐鲁乐业山东建设,完善城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落实扶持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拓宽创业就业领域,贯彻同工同酬原则,强化权益保障,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公平、稳定、充分就业。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规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继续保留5年的生育政策调节过渡期。

(三)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以城中村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把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有效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四)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水平,构筑有利于人口流动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一体的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发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五)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抓紧抓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适时开展试点探索,实现有序推进。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六)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征地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七)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省级以下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机制,健全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抓好措施落实。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千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出台本地区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省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改革措施,形成协调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做好宣传引导。全面阐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广泛宣传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落户标准和条件,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妥善回应群众关切,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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