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科(三年制,仅招湖北考生)
体育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从事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门知识与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和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社会体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录取规则和办法
1.录取规则及办法
体育类考生: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休闲体育、运动康复、学前教育)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体育专业统考,文化及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艺术统考类考生: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文化及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艺术校考类考生:山东省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校考,获得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山东省招生办的安排执行。山东省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成绩相加排序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经济学、新闻学、英语、网络与新媒体、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我院按照高考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健康状况属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符合本专业录取条款之一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3.录取时无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注销,取消其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籍。
三、特别声明
1.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进行,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2.我院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湖北招生考试》及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杂志及我院校园网公布为准。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
邮政编码:430205
招生电话: 027-81300007
录取期间电话(6月、7月、8月):027-81300105 81300122 81300133
81300155 81300166 8130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