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

思而思学 2023-11-01 03:16:46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17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45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3400-3700元/生·学年;第二批本科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专业:12000元/生·学年。专科:4400元/生·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8000元/生·学年(高职高专)。

海外合作办学本科收费:前三年境外学费为马币24000令吉/生·学年(以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收费标准为准);后两年境内学费为人民币18000元/生·学年(以河南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人民币1000元/生·学年;

登封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

林登大学学院校区为两人间马币400-450令吉/生·月。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一年后,可依照《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申请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pt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楼B区S814房间。

各院系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第一临床医学院:0371-56680626

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0371- 60908821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0371-55696909

基础医学院:0371-65680086/69318890

药学院:0371-56725598

护理学院:0371-53622158/53622159

康复医学院:0371-56657315

人文学院:0371-65926538

外语学院:0371-65962477

信息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国际合作处:0371-8663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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