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

思而思学 2023-11-03 22:25:38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河北金融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河北金融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河北金融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河北金融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河北金融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北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河北省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北金融学院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河北金融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河北金融学院;学校代码:11420。

学校前身是1952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创办的保定银行学校,2007年更名为“河北金融学院”。学校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是河北省优先发展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是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邮编:07100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河北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河北金融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情况,与各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对符合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相关政策执行,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后续志愿。

第十七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志愿;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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