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方案 &

思而思学 2023-11-05 08:54:01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鼓励大学生积极自主创业,同时出台了多项创业优惠政策。经过创创查阅相关资料,下面思而思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关于嘉兴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与信息,可供参考!


扶持项目名称: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
  • 补贴标准: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企业,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屋补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申报条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在校生和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 经办程序:企业于每月初向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资料,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结算,每年年初进行审核,若不符合条件,补贴停止拨付。

  • 受理部门:嘉兴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就失业管理科。办事地点:嘉兴开发区三街21号泰达档案馆七楼16、17、18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 联系电话:59845279,59845280

扶持项目名称:大学生创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 补贴标准:1.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企业缴费部分给予。2.对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可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为每招用1人补贴3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或为招用人员申请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申报条件:1.毕业后5年内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在校生和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所创办的企业吸纳本市院校和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业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 经办程序:企业于每月初向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资料,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结算,每年年初进行审核,若不符合条件,补贴停止拨付。

  • 受理部门:嘉兴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就失业管理科。办事地点:嘉兴开发区三街21号泰达档案馆七楼16、17、18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 联系电话:59845279,59845280

扶持项目名称: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

  • 补贴标准: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8%(大病统筹)、失业保险补贴1%、生育保险补贴0.5%、工伤保险补贴0.4%(若企业缴费低于0.4%,则按实际缴费补贴)。

  • 申报条件:1. 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2.本市院校和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3.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进行就业登记。

  • 经办程序:企业于每月初向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资料,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结算,每年年初进行审核,若不符合条件,补贴停止拨付。

  • 受理部门:嘉兴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就失业管理科。办事地点:嘉兴开发区三街21号泰达档案馆七楼16、17、18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 联系电话:59845279,59845280

扶持项目名称: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补贴标准:小微企业吸纳高效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年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我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8%(大病统筹)、失业保险补贴1%,生育保险补贴0.5%、工伤保险补贴0.4%(若企业缴费低于0.4%,则按实际缴费补贴)。

  • 申报条件:1.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 本市院校和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 经办程序:企业于每月初向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资料,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结算,每年年初进行审核,若不符合条件,补贴停止拨付。

  • 受理部门:嘉兴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就失业管理科。办事地点:嘉兴开发区三街21号泰达档案馆七楼16、17、18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 联系电话:59845279,59845280

扶持项目名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扶持政策

  • 补贴标准:对在本市有固定的孵化场所,有依法建立的管理服务团队,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吸纳大学生创业企业10户(每户至少招用2人),给予30万元的资金扶持。在此基础上,每新增1户(每户至少招用2人)大学生创业企业,再补贴2万元;对新增企业招用2人以上的,每新增1人,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再给予补贴。每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可多次申请补贴,在单一自然年度内,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申报条件:详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扶持政策经办程序》

  • 经办程序:企业于每月初向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资料,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结算,每年年初进行审核,若不符合条件,补贴停止拨付。

  • 受理部门:嘉兴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就失业管理科。办事地点:嘉兴开发区三街21号泰达档案馆七楼16、17、18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 联系电话:59845279,59845280

扶持项目名称: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人员补贴

  • 补贴标准:1.生活费补贴: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2.带教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注:就业见习人员参加见习不满半个月的,不予发放见习补贴。4.留用奖励:对见习期满留用率(每批次见习备案人员留用比例)达到50%(每批次见习人员留用人数/每批次见习人员人数)以上的见习基地,按照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的奖励(见习期内留用的,须见习满3个月)。

  • 申报条件:1.开发区见习基地企业。2.已在开发区人力社保局成功备案的见习人员。3.本单位留用,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60内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备案成功的见习人员。

  • 申报条件:企业于每月5日前向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上月份补贴、留用奖励申报。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须对见习企业实地检查,检查合格后,按月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 经办程序:企业于每月初向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资料,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结算,每年年初进行审核,若不符合条件,补贴停止拨付。受理部门:嘉兴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就失业管理科。办事地点:嘉兴开发区三街21号泰达档案馆七楼16、17、18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 联系电话:59845279,59845280

扶持项目名称:百万技能培训补贴

  • 补贴标准:(一)职业培训补贴: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100%培训费补贴和鉴定费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三个不同需求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90%、80%的培训费补贴和100%的鉴定费补贴。(二)职工培训津贴:培训津贴标准按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分别为:初级工和专项职业能力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和高级技师3000元。企业组织职工带薪参加培训,企业和职工各享受50%;职工自学业余时间参加培训,享受100%培训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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