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缴费历史查询相关的内容

思而思学 2023-11-05 22:09:13

企业社保缴费历史查询应该怎么查询呢?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查询社保公司账户缴费记录方法:

第一步,上网打开百度,然后在搜索栏输入“劳动保障网”,点击搜索。

第二步,百度会按你的电脑IP所在地来自动判定你所处的城市劳动保障网,一般弹出来的第一个就是你所在地的市劳动保障网,点击进入,比如我是宁波的,输入“劳动保障网”弹出来的第一个就是宁波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第三步,点击进入当地市劳动保障网以后,找到“信息查询”,虽然各地的劳动网模块设置不同,但是一般“信息查询”都在含有“信息”字样的模块内。

第四步,点击“信息查询”,进入查询界面,这里可查询的东西肯定不止一种,但是最主要的就是社保查询。

第五步,在“社保个人账户查询”界面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和查询密码,查询密码已开始都是统一发放的,在网站下方说明处也有,输入之后点击查询即可。

延伸阅读:黄冈直社保年度参保缴费“四变两不变”

今年的社保缴费有没有变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什么基数缴纳?新开办的企业、单位又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6月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7年度社保登记、申报、稽核工作发了通知。同时提醒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注意“四变两不变”。

变化一:不再向企业发放社保登记证并取消年度验证

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工商部门取得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向新增参保企业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同时,取消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度验证工作。

变化二:社保缴费基数有新的调整

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黄冈市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以下简称岗平工资)41497元/年(3458元/月),确定参保单位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区间为岗平工资的60%(2075元/月)至300%(1037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458元/月。

变化三:社会保险依法依规稽核力度加大

按照相关规定,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书面稽核、实地稽核、稽核受理等途径和方式,对已经参保或应该参保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稽核。因此,用人单位在7月10日之前申报新缴费基数时,应同时报送《社会保险稽核自查表》,逾期未报的,暂缓办理核定手续;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督促限时整改;拒不整改的,市人社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如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变化四:办理社保审核要求更严

新参保登记这些资料不可少:企业需提交由工商部门核准的加载有“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参保单位登记的联系地址、电话、缴费专管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变更信息说明。

基数申报“四表”不可缺:《财务决算年报表》《劳动工资年报表》《2017年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必须由本单位法人代表、人事劳资、财务及工会负责人签章)和《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表》(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报送纸质材料时,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职工人数超过30人的单位,应携带U盘拷取人员花名册进行填报。企业单位应携带上年度财务决算年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成本核算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明细表)及1月、6月和12月员工工资明细表或银行代发工资流水凭证及地税部门签章的个人所得税报税单。机关事业单位应报送本单位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调整工资名册表、12月份本单位职工领取工资名册及相关资料。

不变一:险种缴费比例、办理时间节点保持不变

缴费比例不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19%(国家暂定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止),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10%或6.5%。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3%。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由参保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建筑业工伤保险以项目按工程总造价3‰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费率0.5%,职工个人不缴纳。大病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

不变二:申报及人员增减变动办理时间节点不变

新缴费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数申报时间:2017年6月11日-7月10日。

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后受理时间:用人单位如发生人员增减变动,应于每月10日前办理当月本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手续,按规定填报相关资料,11日以后申报的变动则在下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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