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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而思学 2023-11-03 16: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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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电话:+86-335-8387540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招生竞争力,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博士研究生生源储备,学校决定对我校招收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给予一定的资助奖励,相关招生政策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具体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学校当年招收的推免生均为奖励对象。

二、奖励政策

1、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免收硕士阶段学费。

2、推免到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确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培养)(以下简称“直博)的推免生,除享受学校正常接收推免生的资助政策外,在博士阶段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免收博士阶段学费。

三、实施办法

1、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并资格审查无误后,即可直接享受硕士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不再参与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免收硕士阶段学费。

2、推免到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学生,自愿提出直博申请,与博士生导师双向选择后,确认直博的,在博士入学后免收博士阶段学费,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第一学年2万元、第二学年2 万元、第三学年1万元)。

四、其他事项

1、学校在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计划当中,可用于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招收推免生中确认直博的名额,不超过推免年度该学院获得的博士招生计划总量的二分之一。

2、确认为学校直博生(硕博连读培养)的推免生,入学后放弃攻读博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研究生院审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可以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毕业,但须退还学校给予的直博生(硕博连读培养)相关资助。

3、我校硕博连读的详细规定可参阅《燕山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入校的推免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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