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信息网官网登录入口(四)

思而思学 2023-11-07 13:59:51


民办学校通过市教育局统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第一次电脑派位学生享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资格,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区普通中学招生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教基〔2010〕228号)要求,享受分配生待遇;第二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享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资格,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学生可自愿选报学校,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收费标准进行交费。
五、注意事项
(一)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市教育局成立“安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科学研究制定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同时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各县(市、区)和学校应在7月27日前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毕业生的有关毕业流程操作工作。9月1日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并在1个月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接续,完善学籍手续。
(三)各县(市、区)教体局、有关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已注册小学学籍和不足龄的学生。
对在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各县(市、区)教体局请于6月15日前上报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招生工作结束后,于9月15日前将招生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
咨询电话:5116821 5116881
举报电话:16603728008 5022285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