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二)

思而思学 2023-10-30 16:32:12

2、分管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定工作小组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并结合分管辅导员、班主任评议结果计算得出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得分,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系评定工作组;

3、各系评定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复核,经系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对各系上报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系。【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评价标准

(一)德育素质的评价

德育素质是大学生思想品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综合体现,德育素质评定分由基础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计算公式:德育素质评定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1、基础分

基础分满分为100分,采取所在班级学生互评和辅导员、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量表由学生处统一制订),学生互评、分管辅导员、班主任评价的权重分别为0.6、0.2、0.2。公式表示为: “德育素质”分=学生互评分×60%+分管辅导员评价分×20%+班主任评议成绩 ×20%

其中:

学生互评成绩=

2、奖励分

(1)坚持原则、伸张正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者加10分。

(2)评为免检寝室的寝室成员各加5分。

(3)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志愿者服务、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加5分。

(4)除上述情况以外,凡因其他优秀事迹受到表彰或表扬的人员,可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扣分

(1)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论或行为,或触犯法律,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德育素质成绩为0分。

(2)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扣分扣50分;受到学校记过处分的扣40分;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的扣30分;受到学校警告处分的扣20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扣10分;受到系通报批评的扣5分。

(3)无故旷课每学时扣2分、擅自离校的按每天旷课9学时计算;无故夜不归宿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或公寓内晚归一次扣3分。

(二)智育素质评价标准

1、智育素质主要指学生的学习成绩,以规定课程平均学习成绩计算。

2、“智育素质”分=学生一学期内,按教学计划所学课程考试成绩的平均分。

其计算公式如下:

智育素质分其中:

(1)计算学习成绩是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考试考查课成绩。其中,必修课以考试绝对成绩计入,考查课则按如下计入:优秀以95分计,良好以85分计,中等以75分计,合格以65分计,不合格以30分计;实行学分制的学生以学分绩点计算。

(2)课程成绩按教务处认定的期末成绩计,补考成绩不计。

(3)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考,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三)身体素质评价标准

1、身体素质指标体系包括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育运动技能、体育训练和达标情况以及课外活动情况。

2、“身体素质”分=体育课测试得分+加分。

3、身体素质评价的加分条件及标准

(1)在国家级体育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加20分,依次递减2分,加至第八名为止;

(2)在省(厅)级体育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加16分,依次递减2分,加至第八名为止;

(3)在高教园区体育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加12分,依次递减2分,加至第六名为止;

(4)在校级体育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加8分,依次递减1分,加至第八名为止;

(5)在系级体育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加4分,依次递减1分,加至第三名为止;

(6)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扣分,不累计加分;

(7)军训中被评为“优秀军训学员”者,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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