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陆入口(二)

思而思学 2023-11-11 09:09:32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下列要求:【贵州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陆入口】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综合反映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选题应力求与社会实际紧密联系,并具有适当的深度和难度。

3、师范类专业要鼓励学生选择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选题,通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加深对中学教育的认识和对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的了解,初步掌握教育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将来从事中学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三)学生在选题确定后须完成《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后,交学院备案。开题报告一经审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须由学生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需要多人共同完成的选题,每个参与者必须参加总体设计,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

四、指导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审查、确定。指导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名。首次独立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指定经验丰富的老师协助指导。倡导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自己承担的课题研究工作。指导教师与被指导学生确定后,须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组备案表》交学院备案。

(二)指导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学生分析论文(设计)选题,明确研究目标;

2、指导学生查阅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

3、指导学生拟定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

4、指导学生进行有关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收集整理研究资料,开展论文(设计)的研究、撰写等工作;

5、了解学生论文(设计)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的撰写,批阅论文(设计)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学生修改;

6、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定稿打印、装订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并参照《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指导教师意见”栏内撰写评语,给出建议成绩;

7、指导每位学生的次数不应少于4次,每次均应督促学生如实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8、指导学生准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期间,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进行检查,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并交学院存档。

五、撰写规范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二)其它要求

1、理、工、体育、艺术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含综述性论文);其它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外语专业的论文必须用外语写作,正文不少于5000个单词。

2、毕业论文(设计)应文字规范、字迹清晰;凡手绘图形应标注图号、图题,然后贴附于论文适当位置或附录中,要求图面整洁、比例适当。

3、毕业论文(设计)中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六、答辩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设立若干答辩委员会。每个答辩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二)答辩程序及要求:

1、所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均须参加答辩。

2、指导教师将参加答辩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在答辩前三天提交学院,由学院分发给答辩委员会。

3、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别审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

4、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

(1)先由答辩学生简要陈述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自己的工作情况,时间约10分钟;

(2)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答辩学生回答,时间约10---15分钟。答辩问题一般应围绕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知识提出,提问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着重考察学生分析、解决问题有能力,以及对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把握程度;

(3)答辩过程应如实记录。

(三)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和《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撰写评审意见,给出评定成绩,交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答辩委员会如对答辩成绩不能形成一致意见,须提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裁定,或组织二次答辩。

七、成绩评定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参照《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进行。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各专业的“优”等成绩原则上均不应高于20%。

(三)凡在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按作弊处理。如直接引用他人的材料占论文(设计)内容1/3以上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斐然以“不及格”记。

八、归档

(一)学生应将1份完整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附上“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提交所在学院存档。

(二)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当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每名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分别装订。装订顺序为: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

九、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程》[教务字(2002)10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组备案表》;

3、《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4、《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5、《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6、《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7、《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8、《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陆入口(四)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419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字〔2011〕25号

贵州师范大学关于2011届毕业生申请办理“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学院(含求是学院)及有关单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为了拓宽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增强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及贵阳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2011年贵阳地区教师资格申请办理实行网上申报。为确保2011年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11届毕业生“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办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自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证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合格(我校由校医院负责体检)。

(二)师范或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修读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均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合格证;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

法和标准》接受教师教育技能测试,成绩合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技能:懂得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

二、申请、认定的工作程序

(一)2011届统招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网上申报”(简称“网报”)。

(二)申请人员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报《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材料,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现场确认点提交《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学院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资格进行确认。通过确认后,学院将条件合格的申请人材料整理封存,由教务处组织提交贵阳市教育局审核组审查。

三、缴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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