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七)

思而思学 2023-11-04 03:46:55

5、选题确定后,教学部门填报《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附件三),填报本表时,除成绩栏为空,其它项目均应填写,并报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栏,应具体为已确定的题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确定题目者,必须明确题目的范围。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开题要求

(一)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包括论文选题依据、文献综述、创新点、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路线、进度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二)教学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学生的开题工作,各教研室应成立开题论证小组并组织学生召开开题报告论证会;

(三)学生的开题报告经过开题论证小组认真地考察和质询,合格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撰写阶段。

第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撰写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具有学术性质,在内容上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所规定的“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水平要求,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内容充实,材料可靠,言之有理,持之有据。

(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在撰写和排版的格式上应当符合相应的学术规范(参见

附件1);

(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必须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学生要有严肃、科学、事实求是的科研作风,独立思考、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四)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文科类本科专业要求字数在8000字以上;理工科本科专业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上。

第九条 毕业答辩:

(一)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完成且初评成绩合格者,应当参加毕业答辩。参加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应在答辩10天前送交所在教学部门答辩委员会;

(二)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答辩秘书应及时填写答辩记录。毕业答辩程序包括:

1、学生陈述:首先由学生陈述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撰写情况,主要包括选题依据,研究资料或实验情况、创新表现、应用前景及存在的问题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2、答辩老师提问:每位参加答辩老师的可向学生提出1~2个问题,所提问题应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的质量。

3、学生回答问题:学生应针对答辩老师的提问作出回答,在学生回答问题的过程中,答辩老师应有适当的追问。

(三)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

第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成绩评定,包括“初评”和“答辩”两个环节。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最终成绩依据“结构分”评定(结构分=指导教师的评分×40%+答辩小组的评分×60%),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初评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毕业答辩,可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申请随下一届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和毕业答辩。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篇数控制在15%以内,良好率不得超过45%。

(三)凡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中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按作弊处理,其成绩一律记为0分。

(四)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第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应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自己保存,一份由教学部门统一存档,各教学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借阅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至少保存5年方可销毁。对评选出的优秀设计(论文、创作)应作为学校教学成果的一部分,实施永久保存。

第十二条 对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管理工作的评估

教务处对各教学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的具体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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