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六)

思而思学 2023-11-04 03:46:55

(三)开题报告工作,第8学期第2周前完成。

(四)毕业论文答辩,第8学期第15周前完成。

(五)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录入,第8学期第16周前完成。

(六)论文材料归档,第8学期第16周前完成。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在本专业或学科内有较强科研能力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不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但可协助其他教师进行指导。

在校外(实习基地、科研协作单位等)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学生,除安排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校外指导教师,一般还要在校内配备一名符合条件的校内指导教师,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质量把关,并共同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创作)。

(二)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指导教师应在科研目的、态度、方法、文献检索、制定研究方案,拟定设计(论文、创作)提纲、修改设计(论文、创作)初稿,准备论文答辩等方面给予学生认真而具体的指导。

(四)指导教师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方面,具体指导任务有:

1、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

2、指导学生收集与课题有关的资料,指导学生的实验。

3、指导并审核学生的论文开题报告。

4、定期检查学生的论文进度并作相应的修改指导。

5、审阅学生毕业论文给出恰当的修改意见,并指导学生参加论文答辩。

(五)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过程中,应当重视开题环节的指导。指导教师需要以适当的形式保证与学生进行必要的交流,其中,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选题和写作框架、审阅毕业论文初稿、毕业论文定稿三个重要环节,教师应对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作书面记录。

(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地写出评语,给出初评成绩;并将毕业论文、初评意见和指导记录的书面材料汇总,交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对学生的要求:

(一)工作任务要求:

1、选题并接受任务书。

2、按计划认真收集资料,采集数据,开展有关实验和调查报告,根据任务书设计好工作方案完成开题报告。

3、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研究工作。

4、进行自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适时调整工作进度。

5、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报告。

6、接受指导教师对自己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审阅及答辩指导,参加答辩。

7、按要求装订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成果。

(二)工作纪律要求:

1、不得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得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端行为。

2、严格遵守纪律,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选题的原则及程序: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所学专业进行选题。不得跨专业选题,但鼓励学生选择以本专业为主的交叉学科课题。

2、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一般可分为理论研究、实验研究、工程设计(实践)、计算机软件设计、艺术创作和综合等,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题时有所侧重。

3、选题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素质、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以及知识结构的要求。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要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题目不宜过大,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

4、选题应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生产、科研的实际,

选择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课题。同时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5、学生可选择指导教师提供的题目,也可自选题目,由教学部门负责协调工作。题目确定后,在论文写作和进行设计过程中需对题目进行修改的,须经指导教师和教学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二人(或以上)合作的课题,须明确每人独立完成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论文、创作))要分开撰写,并在论文(设计(论文、创作))中标明本人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的内容及其在整个课题中所占的分量。

6、每届学生的选题应尽量避免重复,以保持较高的更新率。

(二)选题程序:

1、各教学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选题原则拟定、申报题目,填报《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申报表》(附件二)。

学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的,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确定,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报《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申报表》,制定、实施研究计划。

2、教学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根据选题原则对指导教师申报的题目进行审核并报系(院)主任(院长)批准。

3、教学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批准的备选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并向学生公布。

4、学生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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