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生素质平台(二)

思而思学 2023-11-01 08:29:54

下载到本地。 用前提示:本校至少利用此版本的同步工具成功的同步 过一次。 (3) “测试数据库连接”说明:用于测试本工具与学校 CMIS数据库的连接是否正常。如果失败,请检查数据库 连接参数和CMIS服务是否启动。 (4)在弹出登陆窗口输入登陆名和密码。(该处登陆名 和密码是CMIS的用户名和口令,请使用管理用户admin 及密码登录。) (5)进入CMIS 数据同步工具(学校端)主页面:(请按照 下述流程操作) 在城域网内的学校使用:10.64.103.81 不在城域网的学校使用:203.100.194.150 选择FTP方式,保证FTP(21)端口已开放。 FTP方式失败时可改用HTTP方式同步。 同步用户名为:校名(汉字)全称(按校章)。 默认密码为:111111 打上√,点击右侧“选择照片目录” 的按钮,指定CMIS存储照片的目录 (默认)为:C:\photo\localschool 注意:首次使用时一定要点击右侧“选择照片目录” 的按钮指引一次照 片目录。 照片文件存储格式:五位数字(机器码)命名的JPG格式文件。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点击主页面的“检测”按钮,当弹出 “连接区县同步服务器成功”字样后,同步数据。 3.定期同步 为了保证学校数据与市区级数据一致,需要学校定期执 行同步操作。有如下两种方式: 人工定期运行。具体方法:在保证CMIS服务启动及网络 畅通的情况下运行

[CMIS数据命令行同步工具]。 利用Windows任务计划定期运行。具体方法:控制面板 →计划向导→执行“任务计划向导”→找到“CMIS数据 命令行同步工具”程序(如下图)→设定时间→输入 Windows系统用户、密码→完成。 注意:请各学校于9月15日前将以上操作

完成,同步完 成后即可登陆电子平台 电子平台登录页面 电子平台首页 1.如果班主仸用户未教授本班级课程则不 需填写课程评语; 2.仸课教师用户填写课程评语时,在课程 列表中选择所授课程进行评语填写; 3.所在班级中,如语文老师填写完成自身 仸课评语后,其他仸课教师则不能对学生 进行语文课程进行评语填写。 1.学生可以查看班主仸、仸课教师、班级同 学对自己的评价信息及自己的自评信息。 2.班主仸可以浏览本班学生的所有评价信息。 3.仸课教师可以查看所教班级学生的所有评 价信息。 4.家长可以查看自己孩子的所有评价信息。 1.家长只能分学期查看自己孩子的评价信息,并对 本学期的评价信息进行修改。 2.学生只能查看并修改或删除自己为班级同学填写 的评价信息,能查看、修改和删除自己的自评、附 件信息,但无法修改附件。 3.班主仸和教师可以查看学生的各类评价信息,但 是只能对自己填写的评价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校级监控统计(教务老师) 监控栏目包括:必填数据填写情况、数据填写总体情况、课 程评语填情况、监控统计、查看评价内容区级监控统计(区县教委、教科所) 监控栏目包括:学校填写情况、必填数据填写情况、数据填 写总体情况、课程评语填情况、查看评价内容市级监控统计(市教委、基教所) 监控栏目包括:学校填写情况、必填数据填写情况、数据填 写总体情况、课程评语填情况、查看评价内容 校级监控统计(教务老师): 1. 可以查看学生的各类评价信息,不能对评价 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2. 查看所有评价时默认不显示仸何信息。 统计本区县各学校 素质评价填写情况, 已填写显示为

“1”, 未填写显示为“0” 市级监控统计(市 级用户)则监控全 市填写情况,点击 区县名称名称可查 看区县填写情况 区、市级监控统计: 1. 可以查看区县所有学生的各类评价信息,不 能对评价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2. 查看所有评价时默认不显示仸何信息。 3. 市级监控统计可查看各区县评价信息。

北京市中小学生素质平台(四)

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实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国家及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各区县和中小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推动实施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区域内中央和地方高校所属的附中、附小。

第三条 设立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中小学生在课堂学习的基础上,走出校园,拓宽视野,培养兴趣,发展特长,锻炼能力,提升中小学生思想品德、科学素养、健康素质、文化修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 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走进社会大课堂市级资源单位和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社会实践和课外学习。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市教委负责统筹协调市级资源单位和校外教育机构接受学生参加活动,指导区县教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监督区县教委执行专项经费的进度与效果。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核拨项目经费,并会同市教委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区县教委指定职能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结合区县实际,制定本区县的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学校有计划、高质量实施项目;建立对学校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评价机制;利用区域信息平台展示交流学校和学生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成果与体会。区县财政局会同区县教委做好项目申报预算审核工作,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

第七条 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项目,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和不同年级学生的成长需求,制定学校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活动方案。要将活动实施情况的考核分别纳入学校课堂教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建立学生实践活动记录袋,记录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与成效;建立学校活动档案,定期总结并向区县教委报告活动效果;做好文字和影像资料的整理和留存工作。

第三章 经费预算管理

第八条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担。市财政安排补助经费,支持和引导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各区县财政要结合实际需求和财力安排项目经费,纳入区县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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