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理工教务管理系统【官网】(三)

思而思学 2023-11-01 16:40:19

第十二条 学生按照培养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及所得学分一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表中。成绩档案表在学生毕业时一份归个人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馆。 第十三条 课程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提倡考核形式多样化。

第十四条 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记分。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考查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按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第十五条 所有课程不论采用何种考核方式,均需取得60分(及格)及其以上成绩,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学分,必须履行相应手续后重修。

第十六条 课程的考核成绩,由考试(考查)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任课教师应在开课时向学生公布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办法。

第十七条 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应当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学生的思想品德评定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和要求由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陕理工教务管理系统】

第 十八条 学生体育课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种疾病不能修读公共体育课程时,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 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医院复查,学生所在院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修读体育保健课,并根据考勤及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按大学体育课程合 格记载成绩,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十九条 大学英语课程各学期的考试均由学校组织。同时,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若四级成绩合格(425分)且修完大学英语四学期所有课程并参加考试者,不仅可视为大学英语课程成绩合格,而且可免去大学英语课程各学期的重修学分。 第二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

1.学生在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或该课程本学期所开计划学时数的1/3(含l/3)以上者;

2.缺交作业次数累计达该课程应交次数的1/2(含l/2)以上者;

3.有实验的理论课程,全学期实验课缺课或缺交实验报告累计达1/4(含1/4)以上者。

第 二十一条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并视其违纪或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旷考者,该课程考核成绩以 零分计。作弊、旷考者,不准参加正常重修。登记成绩时在备注栏中应注明“作弊”、“旷考”字样,但对确有悔改表现者,本人申请,由院(系)领导签署意见, 教务处批准后,在毕业前可给一次重修机会。其重修课程成绩合格者按60分记载,不及格的按考试实际成绩记载。 第二十二条 学分、学分绩点计算

1.各专业学生以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为准。

2.分学期进行教学的课程,按学期考核并按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学分计算学分;

3.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学分×绩点

4.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P和各学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统计一次,作为学生在本专业(班级)中的排序依据。

第二十三条 成绩记载以学生所在院(系)为单位建档,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课程的选修、重修、免修和缓考

第二十四条 选修【陕理工教务管理系统】

1.学生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设置的课程和进度安排学习。确因特殊情况需另行选课的,包括选修本专业培养计划之外的课程,由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内选修由所在院(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跨院(系)选修经所在院(系)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2.学生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课程一经选定,应按时上课,完成各种教学环节并参加考核。 第二十五条 重修

1.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符合第二十条之一者必须重修;选修课程可以改修,也可随下一级重修,改修课程的成绩登记,按实际成绩登记。

2.理论课程重修应在每学期前两周内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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