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学院教务系统【入口地址】(二)

思而思学 2023-11-05 14:45:34

温馨提示: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同学们务必对本学期所上课程全部评价,不参加评教,将无法进行下一学期的选课、注册和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查询,感谢同学们对课堂教学质量的关注与参与,谢谢你的配合!

太原学院教务系统(六)

太原学院(太原大学)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

太原学院(太原大学)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

恭喜你,新同学!

你已经被我院正式录取,即将开始人生最富有意义的大学生活!

首先,请你核对“录取通知书快递”中所装材料:①《太原学院2013级新生录取通知书》;②《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③《太原学院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④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

为方便入学报到,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说明

1、请新生(本科生务必于2013年8月25日前,专科生务必于2013年8月28日前)将所缴纳费用足额存入学院发放的农业银行卡中,如果逾期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视为该生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交费方式详见本须知第四项“新生入学交费方式”)。

2、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2013年8月30日来学院报到。

二、请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时间来学院报到

1、录取通知书。

2、本人高考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一份)。

4、本人党(团)组织关系。

5、本人高考纸介质档案(请持本人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生办公室领取,要求自带,一律不得邮寄)。

6、户口迁移证(考生自愿迁移户口),有意迁户的新生请在入学时将户口迁至“太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教育园区派出所”(如考生当地派出所“户籍系统”中无此派出所,请当地派出所户籍员手写后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逾期学院不予办理上户手续。

7、本人近期同底(红底)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10张。

三、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及说明

1、依据晋教计财[2003]30号文件规定,请你按以下标准缴纳学费:

2、预缴教材费本科生1500元,专科生1000元(多退少补)。

3、体检费5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

4、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6人间,1000元/人年。

5、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本科生192元(四年),专科生144元(三年)。

6、住校生卧具费600元。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文件规定,学校为学生提供由山西省教育系统统一招标的公寓物品:棉床垫一条、棉被一条、棉褥一条、被套二条、床单二条、枕芯一个、枕巾二条、枕套一个、脸盆一个、暖水瓶一个、蚊帐一个。学生也可自带卧具,但需保证质量,防止黑心棉流入校园。

7、军训服装费:65元(自愿购买)。

四、新生入学缴费方式

新生被录取后,我校统一发放农业银行卡。该银行卡用于在校学生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体检费的代扣和奖、助、贷以及学生粮油补贴等经费的代发。该银行卡免除学生在校期间的银行卡年费。建议学生及时更改银行卡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新生须将所缴纳费用(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体检费)在规定时间内(本科生于2013年8月25日前,专科生于2013年8月28日前)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农业银行卡中(不接受现金缴费方式),如果逾期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视为该生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太原学院教务系统】

五、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1、因自然灾害或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缴费困难的新生,可参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手册,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城市

或地区,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规定,学院不再为其所属新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统一在当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对于没有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地区,新生可咨询是否有其他形式的助学贷款,如没有,新生需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无法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证明,报到后,持此证明在学院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2、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设多种资助形式,包括国家助学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临时性困难补助等。

六、其 他

1、学院地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农牧场(小店区)。

邮 编:030032

2、2013年8月30日报到当天,学院在太原火车站、太原建南汽车站和西客站(早上7:00至晚上7:00)设有新生接待处,有校车接站。

3、你可以登陆我院网站填报有关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

2、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持有有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一栏免去贷款证明出具单位的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

3、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先行赴校报到,并将校方出具的合同回执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后20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借款合同自动解除;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贷款申请后报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5、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代申贷学生在代理结算行开设个人账户;

6、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支付贷款。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使用范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为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低1000元,最高6000元,且不超过申贷学生本学年应缴学费和住宿费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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