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二)

思而思学 2023-11-14 06:38:52

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作为唯一一个承担此项综合性教育改革试点的省份,浙江省已经研究提出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教师身份和待遇、建立公共财政扶持政策等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改革措施。作为浙江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之一的温州市,市委、市政府刚刚出台了《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了具有突破意义的十项改革举措。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的学校特色、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的原则,浙江省确立了“减总量、调结构、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并研究制订了系统性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目前整个方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浙江省希望通过大力开发选修课程,全面实施选课走班制,全面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在普通高中努力把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把课程开发权交给老师、把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促进学校的多样化发展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改革。从2010年开始,浙江省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提升传统专业”的要求,鼓励以市为单位统筹调整所辖各县(市、区)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同时允许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主体专业、省级示范专业以及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部分相关专业在地市范围内跨县域招生。这一改革使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更加突出,专业设置更加合理,防止了中职专业的盲目设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了中职专业与地方产业的匹配度,促进了职业学校的特色发展和专业布局结构的优化。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制度改革。着眼于增加教师培训的选择性、培训机构的竞争性,即把“培训什么、什么时候培训、到什么地方培训”的选择权交给教师,浙江省于2010年12月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5年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同时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等配套文件,鼓励社会培训机构竞争参与教师培训。这项制度从今年开始已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全省共有104个培训机构开设2877个培训项目供广大教师选择,有39.8万人通过培训平台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本科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今年浙江省首先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即按照“自主测试、参加高考、综合评价、提前录取”的模式,尝试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按此方法今年两校共录取260人,有效扩大了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的空间,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更为全面,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更充分体现。

重点突破 弥补教育事业短板

对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和浙江省教育实际,一年来浙江省全力推动教育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加快发展,并通过设计若干具体的重点项目予以落实。

加强学前教育。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政府制定了《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全省计划投入11亿元发展学前教育,争取到2011年底8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等级中心幼儿园,到2012年底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等级中心幼儿园,到2013年底所有乡镇(街道)建有等级中心幼儿园,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据统计,2010年全省新建成244个乡镇中心幼儿园;2011年又新建成了乡镇中心幼儿园128所,完成投资达4.9亿元。目前杭州、宁波两地正在制订《学前教育促进条例》,以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加强特殊教育。省政府于去年底批转了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2年底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基本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布局调整;2015年底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满足高中段教育需求,初步满足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需求。要求人口40万以上县必须建一所培智学校。完善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按普通同级学校的10倍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5倍以上拨付高中及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同时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按基本工资的15%提供特殊教育补贴。去年以来,省财政还专项资助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2010年开工建设特殊教育学校项目面积2.3万平方米,2011年开工建设29个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帮助一批特殊学校改善了办学条件。目前全省4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已基本建成特殊学校。

下大力气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去年以来,浙江省以坚定的决心、坚决的行动狠抓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为此专门发文,强调“严格开设课程、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控制补课、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严格规范招生秩序”等“6个严格”,要求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估制度、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家校联动制度”等“6项制度”,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努力形成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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