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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而思学 2023-11-03 0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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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和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发挥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指导和纲领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要求

1.认真研读《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制订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了解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定重点,学时、学分、学时安排及课程设置要求。

2.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统一采用教务处提供的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格式,各部分字体、字号、行距直接套用模板格式即可。

3.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在全面了解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突出能力培养,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使人才培养方案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

4.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各专业根据开课单位提供的开课建议表选择开设。其他非本学院开设的课程务必与开课单位协商课程设置的相关内容。

5.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务必与开课单位商定学时数(或周数)、开课学期与周次,避免过于集中安排。

6.各学院均需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审核工作。同时,应邀请用人单位代表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论证工作。相关调研、论证、审核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二、进程安排

1.2018年10月30日前,相关学院(部)完成《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开课建议表》,教育处汇总后发至各学院。

2.2019年3月1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的论证、审核,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教务处。

2.2019年3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2019年4月5日前,二级学院完成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工作,同时向教务处提交形式规范的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

4.2019年6月1日前,各学院(部)完成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配套的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编写。

5.2019年7月5日前,教务处将全校2019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印成册。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阶段进度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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