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教务系统网(三)

思而思学 2023-11-13 13:41:37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时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 收 费 标 准 及 其 它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执行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 8000元/学年。

住宿费:4人间1200元/学年;6人间900元/学年;8人间8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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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制度。另外,学院还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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