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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而思学 2023-11-11 22:14:40

6.教师辅导答疑统计

请各院(系)按“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教师辅导答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2005]31号)的要求填写“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辅导答疑时间、地点汇总表”(见附件7 -附件10),并于第一周周五(2月20日)下午6:00前将纸质文档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文档发至jwk@hpu. edu.cn。咨询电话:3987205,咨询人:董老师。

三、实践教学工作

为规范实践教学,保证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院(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程表、课程设计以及其他实习等各类实践教学的工作安排,并按要求填写各类表格,以院(系)为单位交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实习

请各院(系)认真编制“院(系)毕业实习检查工作方案”,填写“河南理工大学2009届毕业实习安排表”(详见附件11),于第一周周五(2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其中机制、热能、测控、工业设计四个专业毕业实习因在第五周开始,报送时间延至

第六周周二(3月24日)。

2.毕业设计(论文)

请各院(系)认真填写“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安排表”(详见附件12),于第六周周五(3月27日)前交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实验教学计划与实验课程表

课内有实验的教师要在开学第一周内向有关实验室递交实验申请,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课程表以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编排,院(系)汇总后于第三周星期五(3月6日)之前完成并交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sbk@hpu.edu.cn。实验教学计划和课程表采用A4幅面,其中实验课程表格由各实验室自定(见附件13)。

4.课程设计和其他实习

请各院(系)在课程设计和其他实习实施前一周报“课程设计安排计划”(见附件14)和“实习安排计划”(见附件15)。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安排计划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于第二周周二(2月24日)前交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5.请各院(系)报2009年度本科教学仪器设备需求计划,于第一周周四(2月19日)前交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新办专业和实验开出率较低的专业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实验条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16);实验室现有设备陈旧急待更新的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配套更新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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