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呢

思而思学 2023-11-15 05:40:32

江西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呢?想必大家都很想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江西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定义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

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温馨提示:

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加和。工资总额一般来说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所说的,而是对用人单位所雇佣的所有职工所说的。

4、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各个工种、各个岗位的所有职工。

江西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工伤保险理赔第一步:提交工伤报告

2015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的职工发生因公致伤的事故以后,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保险理赔第二步: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工伤保险理赔第三步: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理赔第四步:协商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工伤保险理赔第五步: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 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延伸阅读:江西遂川:“三个三”促扩面征缴开门红

今年以来,为全面完成今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扩面征缴任务,江西省遂川县医保局“三个三”促扩面征缴,一季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收入350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居民征缴收入为45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工伤保险征缴收入294万元,生育保险征缴236万元,职工、居民、工伤生育参保续保工作“首战告捷”。

加大“三个宣传”,营造扩面氛围。加大媒体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人社局网站、人社公众微信号广泛宣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政策;加大企业宣传。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到园区企业,与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员工做面对面的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全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法制意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加大大众宣传。在主要街道悬挂医保、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横幅,利用长假返乡和乡镇赶圩,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印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对有疑问的群众现场解答医疗、工伤保险政策。

突出“三个重点”,推动扩面增源。突出私营、个体企业抓扩面征缴。多次上门与县个体协会联系,共同编印私营、个人企业参保政策宣传资料,召开参保扩面专题会,全面宣讲参保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提高他们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保积极性;突出机关事业临时人员抓扩面征缴。坚持以“哪里有劳动者,医疗工伤保险就要覆盖到哪里”为扩面宗旨,将一些非赢利性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纳入了扩面征缴的范围,切实维护了这一部分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加了扩面人数和基金总量;突出建筑企业等高危行业抓扩面征缴。积极鼓励、引导建筑企业、高危行业工作人员参保,印制宣传资料1万多份,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建筑工地等处宣讲,让参保政策深入人心。

强化“三项举措”,确保扩面效果。优质服务,吸引参保。继续完善“一条龙”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以优质的服务,确保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专班上门,动员参保。将扩面、接续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任务,成立了“扩面征缴”专班,建立考核机制,促进扩面征缴;加强稽查,督促参保。明确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工资时,坚持“四不接受”原则。即: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没有在本企业经过公示的不接收;没有职工签字的不接受;单位不作出承诺的不接受。同时,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对用人单位申报工资不实、使用临时工不缴费、无故欠费等问题进行严查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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